各方呛声 东星事件升级湖北省纪委已展开调查; 东星律师团“要求会见兰世立”; 融众要告兰世立“诽谤”孟岩峰;朱琼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8 08:3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 孟岩峰 朱琼华 北京、武汉报道
在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狱中实名举报之后,9月2日,湖北省纪委已公开回应称,“省纪委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继续深入调查,一经查实,则依纪依法处理。”
9月7日,兰世立侄女、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湖北省纪委已经正式联系过她,并询问了相关证据,“近两天,省纪委已经开始陆续找公司员工谈话了”。
而一位知情人士则对本报记者称,省纪委也已经约谈过武汉市副市长袁善腊。但9月6日下午,袁善腊的一位韩姓秘书对本报记者表示,“袁副市长每天要出席很多会议,这段时间非常忙”。这位韩秘书还称,兰世立的举报,主要针对的是东星航空破产案,这些事情是武汉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参与的,袁执行的是市政府的决策,他的言行代表其职务行为。
同样是9月7日,兰剑敏和“东星航空诉民航中南局”一案的代理律师严义明,通过微博(http://weibo.com)的方式,接受了媒体的采访。9月6日下午,东星集团律师团队刚刚碰面,互询进展并商讨下一步的动作。
严义明称,此次律师团会面有三个目的:“第一,兰世立的案件申请刑事再审,暂定由我申请最近见兰世立一面;第二,见面之后,将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案件与兰世立沟通;第三则是,问问兰世立的实名举报是否有一些新的线索需要提供。”
对于“能否见到兰世立”,严义明称,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罪犯。
各方呛声 东星事件升级
或者代理人的;二是,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中,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担任代理人的;三是,接受在押罪犯委托,代理调解、仲裁的;四是,其他需要会见在押罪犯的情形。“目前,兰总的刑事案件正在申请再审,东星诉民航中南局的案件也正在审理,这两个案件都需要跟兰总沟通,因此,我们需要和兰总本人见面,这属于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9月13日,我们将向湖北省监狱递交申请,要求会见兰世立。”严义明称,按照法律规定,监狱方面应该在48小时内给予回复。
而对于迟迟未判决的状告民航中南局案件,严义明表示,“在法律层面上,东星诉民航中南局100%是应该胜诉的,但现在变成了烫手山芋,其原因是,中国的司法机关受行政机关的影响太大。”
此前,东星集团律师团还表示,将会为兰世立申请“保外就医”。9月7日,兰剑敏对本报记者称,兰世立患上严重的肠道功能紊乱症,曾经一度被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我们非常担心兰世立总裁本人的健康状况。”
而“兰世立实名举报袁善腊”事件中的另一个重要角色——融众资本投资集团——同日也已开始公开发声。9月7日下午,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在北京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兰世立此前的举报是对他的“诽谤”。
在东星航空破产事件中,融众与东星之间的高利贷关系,是一个关键因素。兰世立在举报信中称,在袁善腊引荐下,其与谢小青相识,后谢小青向东星发放了高利贷,而在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正是因为需要归还融众的高利贷而使东星面临窘境,最后导致破产。
但9月7日,谢小青称,这一切都是“诽谤”。“前不久,兰世立在网上发了一封公开控告状,里面过多的牵扯到我们集团和我本人,这已经造成了对我本人的侮辱和对集团的诽谤。因此,我认为再也忍不下去了,必须把事实真相讲出来。”谢小青称。
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谢小青表示,融众与东星的案子迟迟未有结果,并不是因为东星所说的难以判决,而是因为面临涉外诉讼(兰世立本人是新加坡国籍),并且融众需要不断的给银行提供证据,所以时间耽搁了。“现在,我们已经不再向银行提供证据了,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谢小青还称,融众正在收集证据,准备起诉兰世立,理由是诽谤,“不需要赔偿,要追求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