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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办回应中非希望工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9 13:42 来源: 财新网

  2010年1月,侨办与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文件,强调坚决采取措施治理上述违法活动

  【财新网】 (综合媒体报道) 近期,因“卢美美事件”被牵出的“中非希望工程”与“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下称“世华会”),饱受公众的质疑。近日,国务院侨办、民政部就此首次作出了回应。

  新华社报道称,对“世华会”,国务院侨办表示,从未收到任何有关该会涉侨活动的报批申请。

  国务院侨办称,自1990年以来,一些名不副实的所谓“世界性”华侨华人社团或组织,打着“全球”“世界”“国际”等旗号开展涉侨活动,招致海外华侨华人的质疑和反感,影响十分恶劣。

  国务院侨办认为,上述组织的主要特点有四:一是名不副实,夸大会员数字;二是境外注册、境内活动;三是活动虚张声势,常借人民大会堂、钓鱼台等场所作为活动举办地,并谎称与国家领导人有密切联系,滥用或非法盗用知名人士题词和题字,浮夸宣传;四是借会敛财,擅自举办明显具有敛财特征的所谓“世界性”涉侨活动。

  国务院侨办指出,2010年1月,曾就此与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有关文件,强调坚决采取措施治理上述违法活动。同时建议,应加强境外经济组织在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有效遏制所谓“世界性”华侨华人经济组织在境内从事的违法活动。

  上述报道称,在“民政部全国性社会组织查询系统”中,没有关于“世华会”的登记信息。而根据相关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属非法民间组织,应予以取缔并没收非法财产。

  对公众关心的“中非希望工程”属于私募还是公募基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下称青基会)秘书长涂猛表示,“中非希望工程”没有向社会公募,其基金是“世华会”向会员定向劝募的。捐赠人与青基会签署捐赠协议,把捐款直接打入青基会账目。

  涂猛称,目前,“中非希望工程”基金善款已到账约3032万人民币,将支付肯尼亚、卢旺达、坦桑尼亚、纳米比亚和布隆迪共五个国家20所小学的建设费用。

  对“中非希望工程”提取10%的捐款作为管理费,民政部认为,按规定,应以项目每年总支出为基数,而非为以捐款额为基数。这主要为了控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

  同时,民政部称,据其向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了解,“中非希望工程”项目在实施前已向相关部门汇报。“对这类公益项目,实施前不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民政部门作为登记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基金会实行年度检查。一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财新见习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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