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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将不得随意转让保险业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9 15:10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记者程行欢报道:没有得到投保人的授权许可,保险公司将保单转移给其他公司将成为非法行为。日前,保监会出台的《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出了这一规定,并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在转让业务过程中要征得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同意方可实施转让。对于有评论认为此次《办法》与筹建中的保交所相关的观点,有专家表示,保险业务转让主要还是完善险企的退出机制,目前谈论保交所为时尚早。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向媒体表示,此次《办法》是为险企的市场化退出做准备。不过,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被撤销或者破产情形下发生的保险业务转让,因偿付能力不足而被监管机构强制要求的保险业务转让,都不适用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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