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4 06:44 来源: 经济日报未来几年,我国将出现城镇常住人口超过农村人口的转折点,城镇化正处于持续快速推进的过程当中。城镇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仅与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密切联系,关系到区域统筹发展、城乡统筹发展两大战略性问题,更关系到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
本期“中央电视台 经济日报联席评论”关注话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到2010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达49.68%,比“十五”末提高6.68个百分点。未来几年,我国将出现城镇常住人口超过农村人口的转折点。由此可见,我国城镇化正处于持续快速推进的过程当中。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城镇化是系统性工程,不仅与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密切联系,而且关系到区域统筹发展、城乡统筹发展两大战略性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强调积极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更要尊重科学,尊重经济规律,从国情出发,兼顾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质量和效益。
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若干城市群为依托、其他城市化地区和城市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
在东部地区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
第二,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或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继续发挥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鼓励各地探索相关政策和办法,合理确定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规模。
对暂时不具备在城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改善公共服务,加强权益保护;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做好与高中阶段教育的衔接;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第三,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坚持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原则,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健全城镇建设标准,强化规划约束力。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规范新城新区建设,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防止特大城市面积过度扩张。
统筹地上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交通、通信、供电、供热、供气、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水平,增强消防等防灾能力。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和公共活动空间,加快面向大众的城镇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改造。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发行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推动数字城市建设,提高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注重文化传承与保护,改善城市人文环境。
(本文执笔 亢舒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栏目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