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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业中心不能“自封”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5 03:34 来源: 汉网-武汉晚报

  我国拟给城市商圈划分等级

  符樱

  本报讯 (记者 符樱) 国际商业中心今后不能“自封”了。记者昨获悉,商务部公布了《城市商业中心等级划分(征求意见稿)》,拟将城市商圈分为5个等级,现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该意见稿,城市商业中心是指城市城区内,以零售业为主,兼有住宿、餐饮、文体娱乐、金融、商服、房地产等业态,且密集度较高的区域,拟将之分为国际型、都市型、市级、区级和社区型5级,以城区内常住人口、年入境旅游者人次数、国内外知名度、商业营业用房建筑面积比例、零售业态齐全度、国际知名大型百货店等业态数量和营业收入、客流量、交通情况、夜间经济活跃度等作为划分依据。

  比如,要成为国际商业中心,所在城市的城区内常住人口需不低于700万,年入境旅游者超过100万人次,国际知名品牌商品营业收入不低于该中心商品营业总收入的20%,近三年年均客流量超过1000万人次等。

  本地有商界人士昨表示,给城市商业中心划分等级,给出量化标准,有利于各城市合理规划商业业态总量,为未来发展增量预留空间,对现有存量调整优化。一个城市有几个不同等级的商业中心,应与该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而不能超出城市经济及消费水平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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