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土地开发项目设廉洁准入门槛 遏制腐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5 12:56 来源: 中国经济网今后湖南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将实行项目建设队伍廉洁准入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清理出局——记者昨日获悉,省纪委、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预防腐败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以遏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态势。
《意见》中引入了“项目建设队伍廉洁准入制”。根据要求,国土资源部门严格审查竞标人资质、实力、信誉等级,并将审查结果送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对于项目设计、招标代理、监理、施工等单位,由省土地开发整理机构实行行业备案管理。将廉政合同履行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可酌情奖励,优秀施工单位在下一年度的项目投标中优先入围,直接获得第二轮抽取的资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直至清理出局。
《意见》规定要实施工程合同双签制,国土资源部门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书》,约定双方的廉政建设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制作廉政公告牌,作出廉政承诺。廉政合同完成情况作为项目验收合格的条件和参与其他项目竞标时的重要审查内容。
另据了解,《意见》确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和招投标等重要工作中,应当及时向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查询参与上述活动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是否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对经查询有职务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应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参加上述活动的资格,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查询及处理情况。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