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P2P借贷平台引来银监会警示“穷人贷”倍受“草籽”青睐 “陌生借贷”背后隐藏风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5 12:56 来源: 新闻晚报

  记者 劳佳迪 崔烨 报道 制图 任萍

  针对银监会发布的风险提示,昨日下午,宜信刊发了《关于宜信业务模式的相关说明》对业务模式进行介绍,称宜信的借款人需要承担两部分的成本,一部分是支付给出借人的利息,这部分利息在每年10%~12%;另一部分成本是宜信平台的服务费。 “客户利息超过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说法并不正确。此外,宜信成立以来不良贷款率一直保持在2%以下。几位“草根”借款人以自己真实的筹钱故事展现了由P2P平台借贷的全过程。

  ■故事

  “穷人贷”最受“草籽”青睐

  “说我是草根?太夸张了,充其量只能算是草籽!”今年刚成功考上某高校自动化系硕士研究生的黄悦打算在教学楼密集的东区开一家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的打印社。精通电子商务的他将原始资本的来源瞄准了P2P (个人对个人)的网络借贷模式。

  戏称自己为“草籽”的黄悦对打印社的盈利前景颇有信心,上周在一家网贷平台填写了申请信息。“P2P信贷其实就是‘穷人贷’,比如学生,因为没有工作经历,银行发的信用卡都是3000、4000元的低额度,想要兼职创业根本不指望能拿到小额贷款。 ”

  对黄悦来说,动动拇指注册会员,拉拉滚动条填写借款协议,相当符合80后“宅人”的生活特征。 “最麻烦的环节也不过就是需要提供身份证照片和手机,要通过实名验证,接下来就可以在网站上发布借款信息、还款方式、约定借款期限和可以承受的贷款利率等资料了。 ”

  不过,对于能否通过网站找到对应“上家”,盈利尚是“画饼”的黄悦有些心里打鼓。 “根据我列举的资料,有意出借的人就会进行投标,谁的利息低谁就中标,在我预先设定的筹措期内,凑到我想借的数字才表示借款成功,如果凑不足,就是流标。 ”

  据记者了解,即使是在全球最大的P2P信贷平台Prosper、Zopa等,能够成功融资的借款人也不超过10%。而由于多数网站只需要信用,并不强求抵押,所以P2P模式在“草籽”圈内走红显得理所当然。

  业内统计显示,P2P的借贷对象都是普通人,大多是学生、工人、普通工薪族、农民和微利小企业。记者从一家P2P网站提供的案例看到,“草籽”人群诉诸这一模式,多数是为了实现参加教育培训、购买电子产品、采购化肥、房屋装修、兼职创业等小小的生活理想。

  据悉,目前P2P网上借贷服务的借款金额在数百元到30万元内,借款期限一般是一年或一年内。

  ■深度

  P2P“泰斗”曾遭政府封杀

  尽管受“草籽”群体追捧,看似轻装上阵的“借款人-网站(中介)-出借人”模式,即使是在金融环境更开放的国际市场,也曾遭遇过官方的“敌视”。

  2008年初,美国证监会的一纸禁令让当地最大的网贷平台Prosper被强制关闭服务。当时,证监会的禁令上明白无误地写着:“该网站实际是在卖投资、卖金融产品,这种P2P的借贷模式不合法。 ”

  从盈利模式上看,与目前国内仿效最多的单纯中介模式并无二致,Prosper的收入是来自借贷双方,从借款人处提取每笔借贷款的1%-3%费用,从放贷人处按年总出借款的1%收取服务费。而来自官方的否认,则是与Prosper于2006年诞生后疯狂猛涨的业务量息息相关。

  记者接触到的一份资料上称,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Prosper已促成1.17亿美元的贷款交易,2007年贷款额比2006年增加了8100万美元,增长速度高达115%;美国国内的总注册会员突破58万人,2007年增加用户达到230%的增速,最终引起了证监会的警觉。

  但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加州又允许该公司重新开业并重新从事P2P信贷业务,并成功突破了100万名会员。这意味着P2P模式在美国也尚处动荡探索期。

  而自2007年在上海登陆,网络借贷影响范围也逐渐遍及国内,二三线城市同样暗自澎湃。以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为例,其模式就与Prosper高度相似,借款者通过网站公布的不同信用评级的指导利率设置借款利率,出借人根据它的信用评级与上传资料综合判断风险程度,网站则会做最终的欺诈检测审核。

  据记者了解,作为出借人,放贷的收益和民间借贷几无差别。同样是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条件,年平均收益率一般也在 20%-30%之间。Prosper则设限,支持的贷款利率为5.55%到30.99%。

  借款流向、用户身份皆是谜

  似乎是“一石三鸟”的模式,缘何引来监管层的集体焦虑? “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很难评价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极易产生欺诈现象。 ”在就职于央行的中国科学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博士后吴晓光看来,尽管平台制定了审核机制,个别网站还采用办公视频技术与借款人面谈,但身份资料和借款用途仅通过网络验证并不可靠,有可能出现冒用他人材料、一人注册多个账户骗取贷款的情况。

  似乎更令P2P网站备受争议的是,其所具备的沉淀资金的功能。 “网络借贷资金并不是由出借人的账户直接转入借款人账户,必须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周转。 ”据观察,多数网络信贷平台都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形式完成,也有些平台直接转入个人账户。

  也就是说,如果通过支付宝转账,网络信贷平台借贷双方发生的是借贷关系,是套用了支付宝的担保信用额度。而如果通过个人账户划转款项,网络信贷平台经营者的账户往往用作出借人与借款人转账的中间账户,网络信贷平台经营者在某个时期能控制平台内的大部分滞留资金。

  “如果网络信贷平台经营者通过虚拟账户和在途资金,将沉淀的大量客户资金用于风险较高的投资活动,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而且加大了洗钱、套现、赌博和欺诈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吴晓光认为。

  记者注意到,即使是龙头Zopa,所能建立的还款“防火墙”看上去也并不够结实。据悉,Zopa为用户提供了一个配套系统,把出借资金分为50笔,出借人的钱实际上同时借给了50个不同的借贷者,以降低偿还风险。此外,Zopa每月都会整理偿还记录,如果有人没有按时还款,该公司同样会采取类似于商业银行的补救措施。

  “虽然有50个借贷者,不会人人都违约,但并不代表没有人违约,至于补救措施,网站只是中介机构,并没有任何财政兜底,如果大面积出现违约,拿什么来补救? ”一位金融观察人士对记者分析。

  建议设立专项金融监管

  尽管存在上述种种风险,但由于信贷网站身份的暧昧模糊,国内的监管主体难以明确,监管措施也仍是一片空白。 “关键是相关立法没有完善,网络借贷缺乏监管依据,从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性质来看,可以将其归类为网络版的民间借贷中介,但国内专门针对个人对个人贷款的法律条文也是空白,对网络借贷平台等民间借贷中介的合法性更是无从确认。 ”上述人士如是解释。

  由于始终处于法律的边缘,事实上,对其进行监管的依据也并不明确,各地央行分支机构或银监会派出机构都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 “必须首先从法律层面规定,当电子借条形成,借款合同产生,借贷双方的利益受法律保护,如果借款人逾期不还,视为违约,要接受法律制裁。 ”该人士强调,没有法律基础,任何外部监管和内部审核都无意义。

  而在资金监管方面,吴晓光建议,网络借贷平台内部应明确资金转账流程,确认每一步资金的到位情况、责任人情况;对于用户因转账而产生的在途资金则存入委托监管的银行的无息监控账户中,应该由银行对网络信贷平台的转账账户“专户专款专用”的情况进行监控,按时出具托管报告,向监管部门提交。

  还有观点认为,所有提供网络信用贷款业务的网站必须取得央行的认可,网站提供的是借贷双方资金对接的平台,没有中国人民银行的资质认可,就不能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

  业内人士建议,规模成熟以后,网站可以设立独立的坏账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研究人才,对拖欠还款的数量以及拖欠的原因、拖欠的时间进行研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放贷的细节上。

  ■案例

  防范超额授信和贷款资金挪用

  据悉,上海银行曾接受过一笔个人额度房贷的业务申请,借款人资质较好,在本市拥有2套房产,拟向该行申请150万元的个人额度房贷,用于个人消费,包括购置汽车、家具等。该行根据贷款新规的相关规定,要求该笔贷款按照受托支付的方式,直接划至汽车销售商及家具卖场,因借款人无法满足此条件,该行拒绝了该笔贷款申请。之后,该行了解到该客户在股票市场大跌中损失惨重,拟申请贷款用于补仓。由于该行严格执行了贷款新规中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防范了贷款资金流入股市的违规风险。

  比利时富通银行上海分行2009年授予某集团旗下三家在中国成立的储运公司总计约人民币7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借款人于2010年6月要求提款。在进行提款审核时,该行通过重新审查分析,判断借款人的赢利能力极强、现金流情况好,并无明显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经过进一步的沟通与调查,借款人承认提款资金的实际使用目的为建造仓库的临时性周转贷款。分行认为该提款目的不符合流贷办法的规定,因此拒绝了借款人的提款要求,并进一步取消了其非承诺性授信额度。

  助企业节省财务费用

  上海某实业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申请6500万固定资产贷款,用于研发中心大楼及辅楼建设。银行向客户提出了几点对他们有利的建议。首先,通过实贷实付可以有效节省他们的财务费用;其次,一次用款一次申请一次支付的形式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第三,将原先企业自己支付的手续,交由银行受托支付,不会给企业增加麻烦。至贷款全部提款(发放)使用完毕,企业实际支付利息186.3万元,而若使用传统方式应支付利息198.2万。通过执行贷款新规,银行短短七个月帮助企业节省财务费用11.9万元,节约6%。

  某外资法人银行贷款客户产能扩张,计划启动第二期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是机器设备的投入。银行要求企业在提款时,需提交相应的采购合同,按照不超过每笔采购合同价格的80%放款,对于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直接在放款当日汇入企业供应商的账户。这种贷款发放模式有效地保证了贷款资金的用途真正符合贷款合同约定,同时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提升资金管理和项目控制水平

  记者了解到,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曾发放给某航空公司一笔固定资产贷款贷款。为了满足贷款新规的要求,该公司必须重新梳理公司内部资金业务流程,加强企业对资金的精细化管理。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必须按贷款合同规定用途、项目施工进度与生产经营的即期需要使用贷款,加强了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保证了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互相匹配。通过做好资金实际使用和计划安排的统计分析,减少了资金闲置和利息支出。

  同时,贷款新规要求 “贷用一致”、“实贷实付”、“受托支付”,确保信贷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该航空公司每一笔贷款资金的使用都严格受到银行的监控,贷款资金不能由借款人用作它途,只能用于合同约定的交易对象,从制度和源头上防范了贷款挪用的风险,在内外部杜绝了企业违规事件的产生,加强了资金管理力度。此外,贷款新规还促使该航空公司提高了对项目工程质量风险的控制水平。由于必须在满足合同提款条件包括出具监理报告的情况下才能用款,该航空公司还将此理念传导、作用于施工方,从而加强了工程质量控制。

  ■相关

  银行坚持严审资金投放

  贷款新规截堵风险窟窿

  银监会日前向银行业机构发布“人人贷”风险提示,称人人贷(P2P)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存在大量潜在风险,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风险预警监测与防范。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

  监管部门也在警惕“担保乱象”向融资性担保行业扩散,已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合理分类、重点解决,建立处置预案。监管机构将尽快整治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吸存、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违法违规问题,积极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

  记者从部分银行了解到,日前已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风险防范工作通知。通知提出,金融机构要高度警惕近期网络借贷、民间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凸显的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筑牢防火墙。

  而在P2P平台借款模式备受争议之下,来自上海银监局的数字则显示,沪上银行业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简称贷款新规)以来,取得有效成果。截至2011年7月末,上海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三类贷款的受托支付比例分别达到 96.07% 、82.28%、95.48%,总体受托支付比例即统计口径走款比重达到86.71%,比2010年底提高28.15个百分点,已提前实现辖内机构和法人银行、“统计口径”和“合规口径”按贷款新规走款比重的两个“双达标”。

  据悉,早在2010年底,上海银监局邀请市国资委、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等7个地方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召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专题座谈会,对贷款新规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达成了共识,认为贷款新规符合科学发展观,不会影响企业合理的贷款需求,能够同时规范银行贷款操作和企业资金管理,有助于企业提高资金管理水平,降低融资成本,防止过度融资和盲目扩张,实现银企“双赢”。

  当前,贷款新规已成为引导信贷资金流入实体产业,以信贷杠杆优化产业结构的有力保障。在银行信贷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企业的资金管理相应得到完善。事实证明,贷款新规切实节约了信贷资源和物质资源,是调结构、节资源的利器。

  不过,记者从银行业内提供的贷款真实案例中发现,即使严如银行审核,仍然保不了会有“意外”——据里昂证券民间借贷调研报告称,温州民间未偿贷款总量约8000亿元,由于一些本地企业开始破产,估计今年有10%-15%的未偿贷款将会变成坏账。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