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对手》:新婚姻法保护了什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6 16:00 来源: CCTV新婚姻法正式颁布后,立刻引爆热议。甚至有网友预言:“婚姻法新解一出,无数家庭的平衡被打破,这一石岂止千层浪。”激起千层浪的,正是婚姻法新解中的几个变化:婚后父母买房给子女,谁买的房子就归谁;婚前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写谁,房子就归谁。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自然增殖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人认为“这为出轨扫清了最后的障碍”,占据经济优势的一方失去了财产分割的栅栏,将导致离婚率的大量上升。有网友言:“这下老公成房东了,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有人说:“开发商笑了,丈母娘不得不给女儿也买房。”甚至有人放言:“结婚证从此变为一张废纸,再无任何附加价值。”一些支持的观点认为婚姻法新解强烈打击了“骗婚”的现象,会减少婚姻中的功利色彩,减少诸如“富豪相亲会”“无房不婚”等婚姻中的拜金现象。
那么,婚姻法新解能不能打击功利婚姻?是不是在保护强者?婚姻法新解会减少离婚财产纠纷吗?各地纷纷涌起的情感类节目及天价富豪相亲使得婚姻变得越来越功利,新婚姻法的解释能否让这一现象开始降温……
在9月16日21:55央视财经频道《对手》栏目即将播出的《新婚姻法保护了什么?》中,红方阵营由情感作家陈岚、网络红人贾佳、北京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刘辉组成。蓝方阵营由媒体评论员石述思、民法律师李松、新领军杂志社社长吕传明组成。他们就“婚姻法新解会不会打击功利婚姻”、“婚姻法新解是在保护强者吗?”、“婚姻法新解能减少离婚时的财产纠纷吗?” 进行激辩,辩论过程中多家财经媒体记者以及现场观众也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了一些质疑。欲知双方嘉宾有何精彩表现,敬请关注
9月16日周五晚上21:55央视财经频道《对手》节目现场揭晓《新婚姻法保护了什么?》。
嘉宾观点:
陈岚:婚姻本来是1+1等于无穷大的一个组合,一个男性和一个女性在婚姻当中共同分享彼此的所有,爱情、前途、健康,但是《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使得我们的婚姻原本应当是一个模糊数学的事情变成了精细化学,从此以后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彼此之前楚河汉界画的清清楚楚,
01:06:30但无论怎么样,时代在进步,时代已经进步到了一个女人和男性是可以承担同样的社会职能和功能的时代了,我们不再是以体力,不再是以身体资源来决定性别的优胜,那么司法也相应跟上我们这个时代的节拍,我们的婚姻不再是所有的资源进行二次整合一个平台,但到底会给我们社会带来什么,但至少是功利性社会,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从此以后女性会明白无论丈夫所有,父母所有,都远不比自己双手挣取的自己所有。
石述思:婚姻是人类的一个基本的社会关系,如同这个社会的细胞,它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是以感情为基础,物质为保障的契约关系。在现在社会,过去由于《婚姻法》在出台时候的先天不足,留下了巨大缺陷,使我们在界定财产的时候不够明晰,导致我们法官很累,离婚官司往往由于财产矿入持久,这次司法解释对于我们界定婚后的财产做出了明晰的规定,降低了社会的成本,进而使我们的功利婚姻得到了保驾护航,他能不能从未来的影响去减轻功利婚姻。我告诉大家一点,之所以能打房产官司是建立一个前提,就是那个基础不存在了,情感不存在了,就会在算帐上纠缠,所以我告诉大家一个真相是,不管司法解释怎么做出修改,婚姻的基石是情感,这个司法解释面对两类人群,一类相信爱情的裸婚者,一类相信功利婚姻的缔造者,这不会产生根本的影响,功利的继续会功利,裸婚继续会裸婚,但婚姻的基石我刚才讲了是爱情,爱情不能通过法律来拯救,法官只能裁定破坏的婚姻更公平的财产分割,而挽救不了感情。
贾佳:首先我带来两组数据,第一是某混炼网站做了一项民意调查,调查表明有超过半数以上的男性不愿意选择离异带小孩的妇女为他的终身伴侣,第二个数据是我们在一个招聘网站上得到的信息是,有超过50%以上的岗位不会选择女性,尤其是35岁以上的女性,那么显而易见,女性在社会上绝对是处于弱势地位。那么在婚姻新解释法颁布之前的时候,女性还有一个家作为堡垒,无论怎么样,我有一个家,就算婚姻破裂了,我还有一部分的财产所得,现在司法新解释一出台,女性被陷入集体恐慌的状态是为什么?也说明女性是弱势的群体。一般我们很清楚在20岁到30岁是择偶期,30岁以后当你的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就会变成一个很尴尬的情况,为什么呢?30岁以上的女性无论在这个择偶市场还有求职市场,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受欢迎的群体,那么我们离婚的时候我们得不到任何法律的支持,有财产的分割,然后我们在社会上又无法立足,然后我们再去择偶的时候又得到很多人的质疑,那么现在这个女性处于弱势群体还需要怀疑吗?
李松:《婚姻法》规定在存期所得收入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家庭当中还是男性的收入要远远高于女性,这种规定可以使女性在家庭财产中与男性享有平等的权利,这种规定维护了家庭稳定,也维护了女方的权益,所以综上所述,我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并没有保护强者,而是保护了弱者,保护了女方。
刘辉:其实在2010年《婚姻法》解释当中已经做出明确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婚前一方,在婚后遗嘱或赠与合同当中明确规定归自己子女一方的财产也是个人财产,但是后来出台两部司法解释当中,对具体的解释没有明晰,规定比较模糊,容易在司法实践当中容易产生很多误解和歧义在打官司的时候很多人为了多得或者少分,就拼尽所有的力气来调查、取证,甚至找一些虚假证明来证明什么,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正是旧的司法解释规定不尽明朗,所以财产划分没有一个划分的尺度,所以才产生这么一个纠纷,造成全国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对相同案件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这都是我本人亲历过的,造成一个不同的结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新法解释三应运而生,被社会瞩目,但司法解释三关于过去的问题已经做了更正,做了一个明确的规定,比如说一方婚前贷款买房,法律规定很明确,就是属于婚前一方,无论产权证是在婚前下来的还是在婚后下来的,都属于婚前一方,只是在婚后……
吕传明:《婚姻法》新解并不会减少婚姻财产纠纷产权登记名字归男方,该产权就归男方所有,于是在结婚之前本来两个人很幸福、很相爱,为了把这个纠纷问题解决清晰,所以女方可能就跟男方进行交涉,希望把名字写在她的,也把她的名字写进去。我们看到前不久有一个调查,真正愿意写入女方名字的男士,50%是不愿意的,而80%的女性是非常愿意要写入自己的名字,于是我们婚还没有结,纠纷就开始,甚至婚就结不成甚至就拜了,第二结婚之后,《婚姻法》新的解释父母一方为,想为自己的子女购房,把名字记成自己的子女,如果是这样的话,如果想让自己的儿媳妇知道,于是就开始交流,本来是很美满的生活,因为这个事情于是就产生了波澜,可能更可怕的是如果背地里偷偷地把这个房子买了记入他儿子的名下,可能本来是一个非常美满的婚姻就埋下一个重要的炸弹,更有可能男方把两个人赚的钱以自己的名字偷偷汇给自己的母亲,然后让他买成房记成自己的名字,这都埋下了很重要的隐患。还有新的《婚姻法》只是对房产的决定更加清晰了,但是大家都知道婚姻,家庭的幸福是双方来共同创造的财富,比如说过去夫妻双双把家还,你挑水我来浇园,还有一首歌,军功章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两个人因为相爱,你情我愿,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就走近了婚姻的殿堂,但《婚姻法》新解释就房产做了界定,实际上并没有,家庭的财产并不是房产,所以最后硬生生撕裂了情感,把结婚当成了一种生意,如果是这样的话,必须对80后、90后,如果我们为了一个美满的幸福,本来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结果最后却不幸福了,所以我们的和谐社会怎么建立,因此《婚姻法》的新解并不能够解决离婚时的纠纷,而且只是解决了过去的一个老的纠纷又产生新的纠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