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退票费按票额比例征收并不合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9 09:0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日前,铁道部发出通告,自9月25日起,旅客火车票退票费标准下调。新的退票费规定:开车前,退票费由原来按每张车票面额的20%计收下调为按5%计收。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
退票费由原来每张票面额的20%调至5%,这对消费者来说,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是不是现在的5%就是合理呢?那倒未必。买过机票的朋友都知道,如果买的是全价机票,消费者在退票时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当然,对于很多特价机票,航空公司还会特别规定不许退票。
为什么要收取退票费?一个最直接的解释是由于买票者违约不履行合同,导致运输方的利益受损,因此需要承担相关成本。但是,这个解释可能并不恰当,因为火车是否运行,并不取决于单个旅客是否上车。火车的运行图并不是可以随时更改,换句话说,不管你退不退票,火车还是要照常行使——即便车厢上空无一人,它并不会因为你的退票而产生额外的运输成本。在火车票一票难求的情况下,铁路方并不会因为顾客的退票而导致营业收入减少。很简单,因为车票一旦退回,马上就可以出售给旅客。从这个角度而言,退票并不会给铁路带来损失。
当然,铁路方面或许可以以另外的理由收取退票费。比如说铁路方面或许会认为为了退票,铁路需要额外支出印刷和人工等成本,因此收取退票费也是情理之中。我们姑且认可这个理由,但是即便如此,退票费的收取方式也可以质疑。因为对于铁路方面来说,为每一张火车票而支付的直接退票成本是固定的——无论票价是1000还是20,那么,以票面金额的大小为标准来支付退票费可能并不能够真正地反映成本。
其实,可以借鉴火车票代售点收取的服务费而支付退票费。除了直接在火车站购买火车票以外,乘客需要对在其他代售点买的火车票支付每张5元的服务费。既然买火车票是按照火车票的张数来计算,怎么在退票时却以票面金额的大小来计算?这个逻辑实在太复杂,一般消费者根本就难以理解。
为什么不是以火车票的张数而是以票面金额为标准来计算退票费,当然不是以成本为出发点,而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如果是在一个自由竞争的经济体中,成本从来不是定价的主要依据,市场主体总是依照供需来给其产品和服务定价。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以成本定价的方式来苛求铁道部,似乎是太为过分了。
中国的铁路市场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市场化的市场,铁道部也不只是一个企业,它是官商合一。既然火车票的代办费是以张为计算,那么退票费就不应该是票面金额大小来收取。在中国铁路市场的供应方式“就此一家,别无分号”的情况下,铁道运输部门的计价方式的逻辑应该是一致的,而不应该分裂。
铁道部退票手续的离谱,不仅仅存在于退票标准的制定,同时在退票地点的选择上也大有玄机。以上海为例,为了方便乘客购买车票,铁路部门在市内设立了不少代售点。但是退票点却是少的可怜,只能由乘客赶到火车站自行退票。在网络已经普及的今天,为何不允许乘客在售票点购票而要远至火车站?难道铁道部门就是为了那退票费不流入代售点?除此之外,很难想象不允许火车票在代售点退票。
从火车票退票费的收费标准来看,今日的铁道部还是没有放弃计划思维,放下它铁老大的架子。这也难怪,在中国铁路市场只存在一个供应商的时候,铁道部能有什么激励去改善自己的运营模式?它实在没有必要来理会消费者的体会。只不过,当铁道部不改进自己的服务时,消费者会用脚投票来选择自己的出行方式:京沪高铁上空荡的车厢就已经说明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