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暂行条例修改 分析称此举暗示通胀可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2 02:09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 陈舒扬 张昊发自北京、成都
经过一年多的试水,资源税改革提速在即。国务院常务会议昨日(9月21日)宣布,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
相关资料显示,从量计征是指以征税对象的销售数量,按照固定税额标准来计征;从价计征即按照征税对象的销售金额来计征。随着资源价格的持续飙升,按从量方法计征的资源税占资源价格的比例已变得非常低。
反映在资本市场上,业内分析认为,上述政策将对资源板块造成冲击,而新能源板块或因替代作用从中受益。
煤炭或接棒资源税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资源税改方案中,原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从价定率”后的税率为5%~10%。
在上个月末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给了常委会组成人员。
这份报告中,提到了通过健全税收政策来健全节能市场机制,即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
不过,在坊间流传的新的方案中,煤炭仍采取从量计征,只是定额从原先的每吨0.3元到5元小幅提升为每吨0.3元到8元。
2010年6月1日,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2010年12月1日起,又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推广到西部地区的12个省、区、市。
山西省此前也表示,“十二期间,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煤炭行业资源税从价征收试点工作。
暗示通胀可控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曾表示,资源税的意义不仅在于增加地方收入,更在于其有经济杠杆作用,可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不过,新资源税将对拥有较多原油天然气资源的企业带来不容忽视的影响。据悉,中石油、中石化已经联合提出,资源税从量改为从价后,希望取消或减征石油特别收益金。
以去年全国原油产量1.89亿吨为例,从量计征资源税约为53亿元;而从价计征在5%的税率下,石油资源税将达472.5亿元。不过专家表示,由于资源税规模较小,无法成为省级财政的主要税收来源。
事实上,资源税改革一直面临着如何选择合适时间窗口的问题。今年以来CPI一路高涨,其中工业消费品价格上升对推高CPI的作用不容忽视。在这个时候推进资源税改,也被市场人士认为,高层对“控通胀”抱有很大信心。
利好新能源板块
某券商行业分析师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按照目前原油价格看,实施从价计征可能对相关企业的影响还不算大,但从长远来看,原油价格应该是保持上涨的趋势,因而对企业是利空的,如果价格维持低位乃至下跌,从价计征则可解读为利好。
煤炭和稀土前期对从价征收预期较高,目前仍未明确将这两个品种纳入。上述分析师对此表示,煤炭和稀土从价征收的预期落空,可能有投资者解读为利好。但目前煤炭的从价征收已在新疆实行,而本次原油已正式被纳入从价征收范围,相信下一个品种应该就是煤炭。若从这一层面理解,今日资本市场可能还是会对煤炭及稀土板块作出利空反应。
“短期来看,其他资源品种包括有色金属等实施的可能性还不大,但从趋势上看,今后应该都会实施从价征收。”某大型券商行业研究员表示,实施从价计征给传统企业带来成本的增长外,反过来新能源上市公司如金晶科技(600586,SH)、特变电工(600089,SH)、天威保变(600550,SH)等由于替代作用无疑将会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