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个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4 10:39 来源: 中国经济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发布“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决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通知透露,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