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别让上市时间窗口形同虚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8 08:06 来源: 经济日报

  背景

  大规模破发以及终止发行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显示了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效果正在显现,市场逐渐趋于理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上市公司选择的发行时间还不够成熟。为此,证监会近日放开了新股发行的窗口,今后IPO可在获得批文后6个月由承销商和发行人就发行日程和发行窗口选择更加灵活的安排。在这一规定出台前,对发行节奏及日程安排,证监会并无强制规定。一些拟上市公司的做法是,新股发行人取得核准批文后即刊登招股文件,随即开始发行工作。

  从放开新股发行窗口的意图来看,市场管理者的主要考虑是希望企业在上市前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加询价推介的时间;在领取核准文件后,企业可以灵活启动发行时间窗口,这样也有利于承销机构更加勤勉地做好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在时间窗口放宽以后,拟上市公司从过会到发行的时间间隔开始缩短。7月10日至9月12日,15家成功上市的公司从过会到发行,平均所用时间只有40.7天,比之前反而缩短了26天。这意味着6个月的发行窗口规定并没有得到拟上市公司的重视,他们对上市有了更加迫切的心态,多数公司一拿到发行批文就马不停蹄地开始忙发行。而在外围经济整体乏力等因素的影响下,目前A股市场普遍低迷,选择在这个时机上市对公司而言不一定有利,减慢发行节奏也许是好的选择。

  造成拟上市公司加快步伐的原因首先在于,多数上市公司认为在当前市场行情不好的前提下,急需募集的资金还是早日落袋为好。其次,为了上市,很多公司将自己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包装”,而这种“包装”的截止日就是上会前,一旦过期就需要补充财务数据,这对公司估值预测会有所影响。

  对拟上市公司而言,在成功发行前必须先过两道门,缺一不可。前一道门是过会审核,后一道门是发行审核,拟上市的节奏和速度,取决于闯过这两道门的速度。从当前发行窗口形同虚设可以看出,不少拟上市企业一味追求缩短时间而忽视了上市公司应具备的资质。投资者选择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主要看中企业的成长性和投资价值,为上市而上市的企业往往既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也不具有成长性,这也是不少公司上市不久即“变脸”的原因,这种做法既不利于自身发展,也是对我国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一种破坏。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那些急于上市的公司的确很快就遭遇了“滑铁卢”。6月中旬以来,14家公司赶在“变脸”的中报发布前成功上市,在随后90天内迅速发布并不理想的中期业绩。典型的是瑞银证券保荐的比亚迪,其在6月30日成功登陆中小板,54天后比亚迪发布净利润下滑88.6%的中报业绩,引发股价一路暴跌。

  因此,拟上市企业在上市前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避免带病上市,抑或是上市不久即“变脸”的情况,监管机构则应当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完善的发审制度。只有上市链条中的所有参与者归位尽责,才能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和实现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价值。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