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发:三大财税政策落实年底将出台更重大政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9 01:13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卢丽涛
作为“实验区中的实验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下称“前海”)开发又迈出关键一步。
27日,前海最高权力机构——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前海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正式构建起一个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前海开发开放的国家平台。
国家相关部委已经发文落实前海总体发展规划的三大财税政策,广东也公布三大政策支持前海开发。
前海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锦侠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大财税政策是《前海总体发展规划》六项政策中落实的三项,为前海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的一部分,而这是初步政策,争取年底前将有更重大政策出台。同时,将前海建成人民币离岸中心是以后发展的方向之一。
这次部际联席会议阵容超级豪华。由国家发改委牵头,香港特区政府、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以及24个部委,国务院法制办、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共同参与。
王锦侠说:“天津滨海新区、重庆的两江新区、上海的浦东新区,国内任何一个新区都没有这样的制度安排。”
前海管理局在非金融产业领域享有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的审批权限。部际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前海开发要发挥前海管理局作为法定机构的运作优势,在财税、土地、规划、人才等方面探索建立集中管理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香港的独特作用,高度重视香港、紧密联系香港、有效借鉴香港。
财政部、税务总局代表在会上透露,已明确发文落实《前海总体发展规划》中三项财税政策,包括对注册在深圳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前海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注册在前海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广东省副省长朱小丹在会上公布了广东省支持前海发展的具体措施,包括,支持前海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先行先试,下放外商投资印刷企业以及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物业管理师等审批权、注册管理初审权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中的省级管理权限;同意设立在前海的外资服务业企业的服务地域范围覆盖广东省;支持加快前海与周边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对接,充分发挥前海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