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劳动部门解读国庆期间加班工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01 09:5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新华网福州10月1日电 国庆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做了解读。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的规定,201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号至3号为法定节假日)。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说,10月1—3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10月4日—7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据介绍,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责任编辑:梁靖雪)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