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不力 “村官”职务犯罪高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0 09:13 来源: 上海商报
案件集中发生在基建、房地产等领域 顾村镇、长兴镇为“多发地”
商报记者昨日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获悉,自2009年以来,该院所辖10个区县院共查处村镇基层组织、机构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18起,贪污贿赂类案件比例较高,案发村镇较为集中,其中7件案发地为宝山顾村镇,另有7件发生在崇明长兴镇。
商报记者 周敏 □梁奋远
该院特别发布调研报告建议上海各部门加强对村镇干部的监督力度,并通过普法教育,提高群众监督意识和村镇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村官职务犯罪近年多发
据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邵义祖透露,上海村镇人员职务犯罪的案件数近年来有所增长,涉案金额较大。从办理的18起案件看,受贿犯罪总金额为130万元,贪污犯罪总金额为192万元,挪用公款总金额为106万元,渎职犯罪造成的损失金额则达到2000余万元。
普陀区原长征镇党委书记、镇长王妙兴兼任新长征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后,利用房产开发和集体企业转型等职务便利进行贪污、受贿和职务侵占,涉案金额近亿元,去年1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长兴镇政府动迁办原主任黄某及工作人员王某滥用职权案件,由于二人在动迁房分配过程中受他人请托,擅自将多套动迁房出售给非动迁户,造成近600万元的公共财产损失,导致该镇数村村民连续多次到镇政府集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这些年来,村镇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并导致了集体财产的严重损失,对基层党组织的形象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甚至恶化了当地干群关系。”邵义祖说。
嫌疑人本土化现象突出
邵义祖和该院侦查监督处承办检察官李磊结合18起案件的办理,专门对村官职务犯罪进行了调研。他们发现,绝大部分嫌疑人系案发村、镇户籍,长期在本地生活、任职。
经调查,本市郊区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的现象比较普遍,留守农村的大部分是老幼人员,对村干部职权行使不善监督或不敢监督,而乡、镇政府对基层组织的监督则具有事后性,且监督线索来源有限。特别是随着大批企业迁至近郊农村,土地出租收入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收入来源,但在土地租赁与拆迁补偿款等重要环节均未建立起有效的配套监督措施。
邵义祖介绍说,18名嫌疑人中,村委会委员、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8人,镇属拆迁办、村建办或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等工作人员8人,副镇长2人,其中党员干部16名。如涉嫌受贿犯罪的宝山区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1981年至2010年案发30年间,一直在该村任职,利用全面负责村里土地租赁、负责违章建筑拆除等工作,受贿近10万元。
贪污贿赂类案件居多
“18起案件中,涉嫌受贿罪的6件,贪污罪的5件,挪用公款罪的2件,涉嫌滥用职权罪的2起,玩忽职守罪的3起。”李磊表示,案发村镇较为集中,如宝山区检察院查处的8起案件中有7件案发地为顾村镇,崇明县检察院查处的8起案件中也有7件发生在长兴镇。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租赁、房屋拆迁、工程发包为犯罪多发环节。“随着城市大兴土木,许多村镇进行房地产开发,案件集中发生在群众关注的基建、房地产等领域。”李磊说,有10起案件嫌疑人的犯罪活动发生在土地租赁、房屋拆迁、工程发包过程中,或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财物,或从中以虚增发票、工程金额的手段套取现金。
“部分村镇正处于大规模建设时期,大量道路建设、房屋拆迁等方面的工程开工。由于村镇工程建设领域制度不健全,使权力寻租有了可乘之机。”邵义祖分析说,2009年查处3件,2010年查处4件,2011年上半年已查处11件。
相关建议:政府应加强各环节监督
在调研结束后,邵义祖和李磊撰写了题为《村镇基层组织、机构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情况亟待引起重视》的调研报告,市检察院经过转发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他们在报告中建议,区、镇二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农村建设的特点,建立健全乡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审批、预算、施工、验收、审计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提高工程建设规范性。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建议镇政府改变以往仅确定补偿上限,具体金额交由村委会与企业自行协商的方式,可以在听取村委会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标准直接确定补偿金额。对于农村土地租赁,可以采取前期派员参与、事后报备的方式,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