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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理财产品分级制度 专家剖析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0 15:2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理财产品销售乱象日趋严重,监管层出手整肃。10月9日,中国银监会正式公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理财产品销售进行约束。该《办法》将从销售管理、风险分级两方面规范理财产品销售,规定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变相高息揽储,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做好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真正做到“卖者有责”,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买者自负”,最终实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产品和客户进行风险匹配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由总行统一管理和授权,分支机构未经总行授权不得擅自制作和分发宣传销售文本。同时还要求,各商业银行建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制度。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风险匹配原则是办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因此要求金融机构对客户和产品分别进行评级,分别至少包括五个等级。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采用当面或网上银行方式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情况的客户,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当在商业银行网点或其网上银行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如果未进行评估,商业银行不得再次向其销售理财产品。[详细]

  专家剖析新规核心看点

  

  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办法》从销售环节上要求商业银行充分揭示产品风险。不同的理财产品它的风险可能有差异,所以除收益率这个信息提供给投资者以外,还要把理财产品的不同风险信息提供给投资者。这样投资者就可在收益率和风险间选择。赵锡军指出,尽管以前也强调风险匹配的原则,但是对于产品风险的揭示和评级,对于客户的风险忍受能力的评估,这两方面没有那么细。这次在这个《办法》里头专门做了一个明确的要求。[详细]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从近几年的投资风格上看,银行理财产品有不断走向激进的趋势。”由于国内理财市场竞争激烈,各家银行纷纷利用高收益率吸引客户,而更高的收益率意味着银行不得不采取更为激进的投资策略。银监会出台相关措施规范银行行为势在必行。[详细]

  金融专家李哲表示,今年6月末,理财产品市场收益率“畸高”的局面,便是各银行冲刺存贷比考核的产物。他认为,这种超高收益不但不可持续,而且违背正常的市场规律,扰乱市场秩序。[详细]

  背景:银行揽储现象严重

  

  2010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打短”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进入今年,短期产品的发行更成了银行理财产品的绝对主力。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截至9月28日,9月份商业银行共发行理财产品2149款,已创下今年以来月发行新高,环比增长14.7%。9月29日、30日两日发行的理财产品在65款左右。9月份,各个期限产品的发行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加,短期产品发行量增幅较为明显。1个月以内产品发行780款,占比36.3%,环比增长13.5%。1至3个月发行691款,占比32.2%,环比增长18.5%。

  有理财分析师表示,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打短”,主要是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通胀高企,利率变动较为频繁,投资者更倾向于短期理财投资。此前,央行扩大存款准备金的缴存基数,加大了银行的揽存压力,短期产品正可以在月末或者季末时点帮助银行缓解揽存压力。[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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