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正普科技老总600万元行贿国税局官员被判刑3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0 18:49 来源: 法制晚报

  公司偷税80万 老总花巨款“摆平”国税局官员 构成单位行贿罪

  为铲事 老板行贿600余万获刑

  本报讯 (记者 李奎)为避免公司逃税问题被进一步追查,顶着博士光环的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老总姚增起,却花了600多万元向3名国税局官员行贿“铲事”。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姚增起并不知道该公司逃税款项为80多万元。

  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正普公司及姚增起均构成单位行贿罪,公司被处罚金一千万,姚本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托老乡  找稽查人员关照

  今年48岁的姚增起可谓是传奇人物,15岁作为“神童”进入中国科技大学就读,25岁获得中国科学院博士学位,之后白手起家创立了软件企业正普公司。

  据姚增起供述,2004年,该公司客户部主管离职后成立了一家公司,不仅和正普公司成为竞争对手,还向公安机关和税务机关举报了正普公司存在逃税行为。此后,北京市国税局稽查部门开始对正普公司进行调查。

  姚增起说,他虽然知道公司逃税,但没算过到底偷逃了多少税款。由于当时听到“正普公司的逃税问题引起了公安部和国税总局的重视”的传言,他非常害怕。

  为了“摆平”事情,他找到在海淀区国税局工作的老乡梁敏进,请他帮忙联系稽查人员梁丛林和凌伟见面,希望得到关照。

  梁丛林告诉姚增起:“这事说大就大,说小就小。说大不仅要罚款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判刑,说小补交点税款就没事了。”

  姚增起听后更害怕了并一再表示:“你们要是帮正普公司过了这关,真是救了我的命了。我不会让你们白干。” 

  为铲事  600余万行贿税官

  事成之后,姚增起盘算着花100万元答谢三位税官。没想到他问中间人梁敏进要给梁丛林和凌伟多少钱时,梁敏进说的数让他“大吃一惊”:“怎么也得四五百万吧!” 

  姚增起追问到底给400万元还是500万元时,梁敏进说“你自己看着办。”最终姚增起开车到梁敏进家送去500万元现金,让他转交给梁丛林和凌伟,又给了梁敏进本人100万元好处费。梁敏进没有任何推辞就收下了几大捆现金。此后3人平分了600万元巨款。 

  2005年8月4日,姚增起还向梁敏进行贿捷达轿车一辆,该车登记在梁敏进妻子名下。

  2005年九十月份,梁丛林到哈尔滨出差时赌博输了钱,给姚增起打电话索要1万元赌资。

  获轻判  千万罚金已缴纳

  据了解,国美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案发后,牵出了北京市国税局多名官员受贿窝案,包括梁丛林和凌伟,两人又供出了梁敏进(3人已分别获刑),姚增起也被检举揭发出来。

  经法院查实,2005年至2006年间,姚增起在北京市国税局对正普公司进行税务稽查期间,为牟取减轻处罚等不正当利益,向税务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六百余万元。

  2009年10月20日,姚增起被门头沟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抓获。

  经司法机关查实,姚增起向税务人员行贿金额共计人民币611.75万元。

  今年2月下旬,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审时,不仅姚增起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出庭受审,他的妻子同时也是正普公司副总的姚女士,也作为公司诉讼代表人出庭受审。

  法院审理后认为,正普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姚增起的行为均已构成单位行贿罪。

  鉴于正普公司、姚增起在庭审中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而且正普公司能够积极缴纳罚金,正普公司被判处罚金一千万(已缴纳),法院据此酌予从轻处罚。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