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白城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单用途预付卡检查工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1 08:40 来源: 商务部网站

  为了规范我市单用途预付卡市场,做好预付卡检查工作,防范利用商业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按照吉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吉商秩序字[2011]31号)、“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商秩序字[2011]37号)和《关于做好单用途预付卡检查工作的通知》(吉商秩序字[2011]42号)文件要求,白城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单用途预付卡检查工作。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二是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通过地毯式检查、走访,对我市单用途预付卡整体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并掌握了第一手信息和资料。检查后及时归纳总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拆解分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帮助各发卡企业在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方面建章建制,逐步规范我市商业单用途预付卡市场,确保单用途预付卡市场能够在一个平稳、有序的环境中运行。

  白城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11年9月26日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