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企业职工工资1.5%至2.5%或被扣下做教育培训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1 09:14 来源: 商务部网站《云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下简称《条例(草案)》)昨日也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按照《条例(草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教育培训提供经费保障。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至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在税前扣除。企业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所占比例,不得低于职工教育经费总额的60%。经费应当主要用于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在职及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购买终身教育服务等《条例(草案)》指出,要逐步建立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和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成人高等教育同等学历水平同类课程的学分可以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相互转换。
普通高等学校的高等教育课程的学分,可以转换为电视大学、业余大学等的成人高等教育同等学历水平同类课程的学分。
(韩海阔)
上一篇:南华县人才帮扶服务工作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