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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识是医治社会弊病的良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2 00:01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本报评论员苏群

  “十一”长假期间,有网友在老挝万象旅游时意外地发现了一辆牌照为“云E84547”的吉普车,车身上喷有“农业执法”字样,该网友疑其公车私用,将其拍照并传到了网上,没想到,很快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经证实,该车确属公车私用,驾驶人赵朝魏系楚雄州农业局执法支队支队长(正科级),此次出境未向楚雄州农业局领导报告,属个人行为;目前赵某已被免职。

  这件事让人感慨不已。

  首先,我们要向那位网友表示敬意,感谢他又一次唤起了大家对特权等不良行为的关注。公车私用现象人们已经司空见惯了。试想,如果不是因为对社会不良现象的痛恨,他是不会如此“敏感”,并将当事车辆拍下,并发到了网上的。

  第二,诸多跟贴网友也让人产生敬意。如果不是他们异口同声地痛斥和声讨,这件事也许不会引起多大的关注,很可能就不了了之了。

  第三,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有关方面对事件的处理和通报也非常及时,让人感到了他们对舆论和民意的重视与尊重。

  这起“农业执法”车跨国事件曝光后的经过让人又一次感觉到:提高公民意识是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个良方。如果大家都对周围的不合理现象听之任之,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也将无从谈起。

  所谓公民意识,首先就是要把自己当成这个国家的主人,并且因此而担当起相应的责任。每个公民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这个权利包括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和对公共权利使用的监督权。离开了知情权,监督便成为空谈,而没有监督权,执掌公共权利的人便难免以权谋私,从而损害公共利益,乃至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事实上,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不合理现象已经成了我们不得不遵守的“潜规则”。如公车私用就是一例。给政府机构和官员配备车辆,本来是为了方便其更有效率地处理公共事务,更好地为大家服务,但是公车私用已然成了一种普遍现象。这次居然跨出国门了。

  一位官员家属曾经透露,她丈夫的专车,三分之一公用,三分之一他们家私用,三分之一为司机私用。她抱怨说:自己家经常因私事而麻烦司机,因此,司机逮到空子用用车领导也无可奈何。

  对于特权和腐败来说,公车私用或许只是小事一桩,不值得这么大惊小怪。可是,如果大家都不接受这些“小事”,特权和腐败滋生的空间就将越来越小。

  可见,建立一个更加民主、更加公平的社会,有赖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权力机构要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化解矛盾;另一方面,对普通百姓而言,努力培养公民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拒绝麻木。只有人人负起责任来,特权和腐败才不会有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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