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旭人总结"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成绩与不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3 19:40 来源: 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3日讯 今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部长谢旭人于9月30日,就各地、各部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发表的三点意见。他指出,自2009年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中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制定和完善了78项制度。各级治理机构在开展各项工作中也收效明显,主要体现在教育、制度、改革、监督四方面的不断强化和完善。
据悉,截至2010年底,已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级、250多个地市、600多个县(区)实施了公务卡改革,有效减少了预算单位的现金提取量,对于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他也指出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防治机制体系还不够健全,产生“小金库”的制度性根源还没有完全铲除。部分地区和部门畏难思想比较严重,工作积极性不高。个别地区和单位片面地理解机制建设,与廉政建设和规范管理割裂开来。
原文具体如下:
全力做好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各地、各部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各具特色,具体实在,很值得学习和借鉴。下面,我就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抓住根本、扎实推进,机制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2009年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各级治理机构始终紧紧围绕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扎实开展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教育不断加强。中央领导小组各牵头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着力建立健全教育防范机制,促进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民政部对全国性社会团体进行了全面的培训;中央治理办正会同有关部门编辑出版有关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课题汇编、征文选编和案例剖析、检查方法等四本资料,既为长效机制建设提供借鉴,又为防治“小金库”教育培训提供教材。各地区各部门也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认识。有的地区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培训;有的地区把防治“小金库”业务培训纳入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制度不断完善。针对容易滋生“小金库”的薄弱环节,中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或完善了78项制度。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央单位教育收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等制度办法。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研究起草和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各类表外资金资产管理的通知》《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通知》《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账户规范日常监管的通知》《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监管措施,规范资产或行业管理。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加强了现金、账户、资产、非税收入以及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的管理,共制定和完善制度8327项,起到了很好的源头治理作用。有的地区把非税收入通过POS机刷卡直接缴费至财政专户,有效杜绝了截留和挪用的问题;一些中央部门则重点完善了会议费、劳务费等容易产生“小金库”问题的支出管理,堵塞了漏洞,强化了制约。
三是改革不断深化。中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立足于彻底根除诱发“小金库”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改革。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将预算外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深化了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在强化财政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0年底,已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级、250多个地市、600多个县(区)实施了公务卡改革,有效减少了预算单位的现金提取量,对于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民政部正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社会组织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关系。各地区各部门也结合实际,不断深化改革。一些地区和部门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改革,从源头规范国有资产经营、配置和处置行为。
四是监督不断强化。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发文明确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不仅为纪律处分提供了依据,而且增强了震慑作用。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建立健全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强化了内部监督。财政部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了预算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了社会监督。各级职能部门还将“小金库”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推进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各地区各部门也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一些地区和部门建立了单位财务内部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有的运用信息手段为强化监督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制度执行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防治机制体系还不够健全,产生“小金库”的制度性根源还没有完全铲除;部分地区和部门畏难思想比较严重,工作积极性不高;个别地区和单位片面地理解机制建设,与廉政建设和规范管理割裂开来,事倍功半,走了很多弯路。这些都要求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科学的态度和更加精细的工作认真加以解决。
二、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明确机制建设工作任务
今年以及最近一个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教育惩处机制。一方面,要把防治“小金库”等财经纪律的培训列入各单位领导干部教育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防治“小金库”的有关课程。建立和完善警示教育制度,利用“小金库”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告诫和警示。另一方面,要把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纳入财会人员后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强化财会人员抵制“小金库”问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小金库”问题财政处理处罚规定和违法违纪问责机制,加快设立“小金库”违法行为的刑事可罚性研究,有效遏制“小金库”问题发生。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细化部门预算,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防范资金流入“小金库”。加快预算和决算公开,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并逐步细化。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现对各级政府及所有预算单位的全覆盖。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实施范围和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管理,研究提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奖金发放行为意见。加强罚没收入管理,进一步完善罚没收入管理办法。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实现动态监控,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研究出台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扩大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收入的管理。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大额现金支付行为的监控。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加大打击虚假发票犯罪的力度。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资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要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行为,防控包括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发生。尽快修订出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完善高等学校、中小学、科技、文化等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加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研究制定党政机关国内业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完善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和咨询费等管理办法,加强容易滋生“小金库”问题的费用管理。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建立企业财务管理能力认证体系、首席财务官制度,完善财务总监制度。加强对中央企业表外资金资产的管理,明确中央企业管理的社保资金、工会经费、党团经费等表外资金资产的管理要求。修订完善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和完善办法,加强对金融监管部门的费用管理。加强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的管理,防范利用虚假赔案套取费用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推行厂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特别要健全预算单位财务公开等制度,使资金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要完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规,理顺社会组织与其业务主管单位在职能、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关系,从体制上铲除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动因。完善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建立对社会组织的外部审计制度,强化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五是要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效率。要推进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在预算和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预算单位资产财务检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专项资金检查等工作中,将“小金库”问题的检查作为重要内容;要建立“小金库”问题的监督检查公告制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要通过多部门联网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支付情况、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时动态监控,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纠正;要严格“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提高监督检查的震慑力和严肃性。加大商业贿赂治理力度,净化“小金库”治理的社会环境。
三、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全力做好机制建设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多次要求和强调注重源头治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源头治理“小金库”的重要意义,不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从这次“小金库”治理工作来看,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与制度、体制和机制的不健全有很大关系。一些领域和环节存在制度空缺,无章可循;一些领域和环节虽有制度,但存在漏洞或已不适应客观实际的要求;一些制度执行不力,没有发挥应有效用。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以改革精神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要明确工作责任。长效机制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工作任务,仅靠治理办这个临时协调机构和几个部门的力量难以完成,需要各有关部门共担责任、积极参与和齐心协力。各级治理机构、各治理对象都有长效机制建设的任务,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或是部门,无论是机关还是社团或是企业,都要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统筹考虑、系统研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三要掌握推进方法。要加强调查研究,对2009年治理工作以来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对照现行制度办法,剖析产生“小金库”的制度根源,找准薄弱点和风险点;要紧紧抓住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这个重点,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长效机制建设计划,明确和分解任务,确定时间步骤;要加强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年底前能完成的要保证落实到位,再出台一批具体管用的制度办法;年底前难以完成的要明确阶段任务和长期目标,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四要强化组织协调。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地区各部门治理机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真正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把机制建设阶段性任务和长期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避免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因专项治理结束而止步不前,确保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系统性和持续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总结梳理工作情况、研究安排具体任务、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专项治理的根本任务,也是体现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工作,努力取得机制建设的新成效。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中国经济网金融证券频道】(地址:http://finance.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