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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开展打击盗窃电动车行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4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本报记者 张鸿鹏 陈锦娜/文 刘彬/图 通讯员 陈学伟 李振

  本报10月9日A11版刊发了市民肖先生针对电动车频繁被偷的问题,通过本报“所长在线”给福州市公安局提出四点建议的报道后,引起了公安部门的重视。为有效遏制盗窃车辆案件,福州市区掀起为期3个月的打击盗窃车辆(以电动车为主)犯罪会战高潮。

  前晚,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茶园前岐城中村,率先展开专项行动。

  茶园辖区晋安河边、水头村前岐路段出现的非法买卖电动车、自行车现象已经有多年的历史,这已经引起福州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前晚8时许,福州晋安区茶园派出所陈警官敲开前岐城中村王师傅的家门。进屋后,民警要求王师傅出示暂住证及电动车行驶证。王师傅支支吾吾,称电动车是朋友暂时停放的,自己没有行驶证。随后,当民警要求王师傅拨打其朋友电话时,他才承认,电动车是前不久经朋友介绍,花800元钱买来的。

  由于无法出示行驶证,民警暂时扣留了王师傅的电动车。经调查,民警发现王师傅的电动车是一辆赃车。

  据警方介绍,为有效遏制盗窃案件,前晚8时至10时许,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共出动警力140名,保安100名,采取设卡盘查、入户访查等手段,重点针对潜在的赃车窝点、销赃场所以及容易藏污纳垢的行业、场所进行摸排,开展打击盗窃车辆犯罪专项行动,行动当晚,共查扣涉嫌赃车30辆(包括电动车28辆和自行车两辆)。

  警方提醒

  丢失电动车及时报案 别买赃车滋长犯罪

  昨日下午,据福州晋安区茶园派出所副所长唐志勇介绍,电动车“实名制”后,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电动车,必须登记真实身份、联系电话、索取发票及合格证。

  唐志勇说,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车后,倘若市民的电动车丢失,可以到派出所进行登记。警方将车驾号和电机号输入数据库,帮忙寻找丢失的车辆。

  但是,许多市民贪图便宜,在购买电动车时,没有索要发票,或者直接购买赃车,这都使得丢失的车辆无法找回。与此同时,市民法律意识淡薄,忽视购买赃车是违法行为,这无形中滋长了盗窃分子和赃车市场的嚣张气焰。

  唐志勇说,目前大部分购买赃车的车主并不知道赃车的“真实身份”,许多电动车的车驾号和电机号磨损严重,这都给民警办案过程的取证造成很大的困难。目前,警方多数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手段,对缴获的赃车,有失主的进行归还,没有失主的予以暂扣。

  唐志勇提醒,电动车丢失后,不要嫌麻烦,应该及时到派出所报案,携带相关车辆的有效证件,提供车辆详细信息。警方将会及时录入内部系统,为破案提供线索。

  律师说法

  明知是赃车而购买 或将构成犯罪

  据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丁兆增介绍,明知是赃物而购买,一次性购买金额达三千元以上或者一年之内购买赃物三次以上,就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丁兆增解释,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赃车,则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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