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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集团原董事长受贿1000多万元被判死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4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12日,记者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李人志夫妇受贿案及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于近日尘埃落定。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均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作出最终判决: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经公审查明,被告人李人志于2003年至2009年5月期间,利用其先后担任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窑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合同签订以及职员职务晋升、调整、调动等公务活动中,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81次单独或通过其妻解亚玲收受37个单位或个人所送的人民币521.5万元,美元11万元(折合人民币82.27余万元);欧元30万元(折合人民币276.723万元);人民币银行卡(存额37万元);人民币存折(存额10万元);购物卡(存额1万元);房款7.62余万元;黄金6131.7克(折合人民币160.03余万元);手表3块(价值人民币11万元);合计折合人民币1107余万元。其中被告人解亚玲参与共同受贿1次,参与数额人民币10万元。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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