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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职业更应阳光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8 04:37 来源: 深圳商报

  □杨 涛

  刘宏退休之前,曾任河北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是侦办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案的主要参与者。他先后指挥办案1100多起,从他手上落马的厅级官员就有6名;在他死后的一年多里,网上传言他有4名老婆、家产过亿……这位当年的“全国优秀侦查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但记者调查时,衡水市几位与刘宏熟悉的处级干部曾表示,网帖内容纯属恶意诽谤,“他得罪的人太多了!”政府某部门主任刘某说,“刘宏不是贪官,不可能有上千万资产。”

  除此之外,河北省纪委、省检察院调查似乎也印证了刘宏遭恶意诽谤,调查结论认为他经常“积极建言献策,勤奋工作,体现了一名政法干部的职业操守”等等。但问题在于,为什么那么多网民愿意相信网络上的“恶意诽谤”,并将其广为传播呢?

  这恐怕与一些民众心目中的印象有关。刘宏生前曾任衡水市检察院反贪局长,按理说,无论是反贪局长还是纪委书记,作为反腐败的先锋,应当是阳光底下最神圣的职业,但现实中却是,许多掌握实权的纪委书记、反贪局长,却是利用着反腐败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

  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在矿产承包、纠纷处理、工程招投标、职务升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行“方便”,收受贿赂3131.84万元,还有2877.9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而他敛财的最主要手段就是动用手中的“双规”权力,谁不按照他的意志办事,他就“双规”谁。山西省繁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穆新成,利用手中权力,敲诈矿主,敛财超过1亿元。此外,还有贵州省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刘国庆,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陈友斌,安徽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反贪局局长潘政都因为腐败纷纷落马。

  并且,与越有权力越应当受到监督与制约相反的是,这些反腐败官员手中权力不可谓不大,但受到的监督与制约却很少。曾锦春在郴州市横行一时,就连当时的市委书记也怕他三分。而一些地方的检察长、反贪局长同样也只监督他人,自己却不受监督。上级监督是有的,但往往“太远”,而同级监督则是“太软”,纪委书记、检察长、反贪局长谁敢监督至于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往往也是走过场,他们并没有多大的权利进行监督,监督并不能产生效果。以至于媒体经常惊呼:“谁来监督纪委书记”、“谁来监督检察长”、“谁来监督反贪局长”?

  就刘宏而言,尽管官方的结论否定了他“4名老婆、家产过亿”等等传言,但一个不可抹煞的事实是,他确实娶过两个老婆,而且,第二个老婆梁丽的原丈夫马某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刘宏查办,梁丽就通过他人介绍找到时任反贪局长的刘宏说情,随后刘宏与梁丽发展成为情人关系,最后结成夫妻。刘宏与梁丽的关系甚至瞒了家人近10年。那么,他到底有无利用职权为梁丽谋私利呢?

  所以,别老是责怪网民轻信网络上的传言,还是切实建立制度,将纪委书记、检察长、反贪局长这些人的权力“关进笼子”里,让他们权力受到监督,让他们的职业更具有公信力。如此,网民才不会轻信网络传言,更不会轻易去传播这些传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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