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规范公用事业投标细则 防范消费税滞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8 13:10 来源: 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8日讯 (实习记者 苏聿醒)据日本《读卖新闻》10月17日报道:针对很多企业、地方自治团体拖欠消费税的现象,日本总务省正在研讨通过规范公用事业投标的相关规章细则来抑制消费税滞后的行为。
部分企业、地方自治团体对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改革所引起的消费税的上涨颇有议论。日本政府一方面努力抑制消费税上涨的负面影响,一方面想通过规范自治团体投标公用事业细则抑制拖欠消费税的行为,是否会出台相关具体政策目前正在磋商之中。
据悉,日本2010年度的消费税滞纳金中,国税的部分达到426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5亿元),加上地方自治团体所征收的地方消费税,则将超过50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13亿元)。与法人税不同,即使是出现赤字的企业公司也必须上交消费税。目前,日本在征收的所得税、继承遗产税等主要税目中,消费税的滞纳额最高。
根据日本的行政划分,都道府县中约90%的企业团体、市区町村约80%的企业团体因拖欠消费税(包含地方消费税)所投标的公用事业将不被承认。在法律上,投标虽然没有关于消费税纳入的要求,但是为了方便判断企业团体经营的健全性,提供纳税证明在日本日益成为一种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