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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洪虎:转变政府法定职能须通过修订法律推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2 14:47 来源: 财新网

  【财新网】(记者 岳振)10月22日,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的“第九届中国改革论坛”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论坛说,研究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首先要注意政府的两重身份、两种职能和两种职能不同的行使方式。

  洪虎说,国务院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是最高的国家行政机构,这是一种身份。第二种身份,就是《物权法》规定的,国务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这就是国有财产所有权的行使机构。

  这两种身份是不同的,前者属于国家机构,是社会管理者,是市场、企业的管理者;后者是属于民事机构,是民事权利的主体,是一部分企业以及国家出资企业的出资人,是国家所有资源的所有者。

  洪虎说,政府是社会管理者,当然就要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同时政府又是国有财产所有权行使者,就是国有财产民事权益的维护者、发展者。

  行使行政机构的权力,是以行政手段为主,这是以法律授权和规范为前提的,是以行政手段作为行政机构的主要管理方式。同时,又以经济手段和社会手段为辅,在法律规范上来说,主要就是由国家法、行政法、经济法和社会法这些法律部门规范的。而作为民事权力的主体,政府是以平等的民事权力主体身份行使职能的。

  研究政府职能转变,需要注意法定的政府职能和政府履行职能的具体方式的差异。就是说,谈政府职能转变如果涉及到法定职能的时候,就需要通过修改法律的程序来推进。

  洪虎说,目前有的政府职能有明确法律规范,有的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对于职能不明确的部分,可以通过修订法律使其明确。有些是具体行使职能的一种方式,是政府可以灵活掌握的,在这个层面,应该怎么样进一步的转变,也需要深入研究。

  洪虎指出,谈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时要注意,有一些属于中央政府职能,有一些属于地方政府职能。在研究政府职能转变时,需要区分是中央政府职能还是地方政府职能,这样有利于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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