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贸易外汇改革即将试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5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称,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省分局以及大连、青岛市分局所辖地区进行贸易外汇改革试点。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