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入社保_人力成本HOLD不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5 01:12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刘琼
如果你在医院看到拿着社保卡就医的外国人,不用感到奇怪,因为现在他们也可以入中国社保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从10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就业外国人须参加社会保险。
不过这也意味着用人单位要拿出更多的真金白银来为外籍雇员承担单位部分的社保。由于各地的细则暂时还没有出来,一些用人单位也处于观望中。
事实上,自2008年以来,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密集出台,让企业的用工成本有不小的增加,再加上新规对外籍员工的规定,如何更好地实现用工成本控制,成了人力资源经理们最为头疼的事情之一。
可选项还是必选项?
在上述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前后,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顾问王珏就已经接到一些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和外籍人士向他电话咨询相关政策何时执行,是否可以免缴社保等问题。
“但由于当地政府的细则还未出台,大多数公司还在观望。”王珏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在他看来,不同的外籍人士可能对在中国交社保的看法不同,比如,如果准备在中国长期生活,娶个中国太太,那么在中国可以交社保对他们未来是一个很好的保障。如果只是停留5年,而且雇主在派遣时已经购买了商业保险,那么雇员可能没有积极性在中国交社保,特别是个人需要额外承担费用会导致收入降低。
作为外国人最聚集的区域之一,上海市在2009年就有关于外国人交社保的相关规定:外国人可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保险,不缴纳失业、生育保险,即中国人常说的“五险”,这就意味着与上海当地人适用一样的政策。
但当时的规定是可选项而非强制性的。从那时至2011年4月,在上海合法就业的外国人约6.5万人,实际缴纳社保的外国人数不足100人,不到0.2%。“但现在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对外国人参加社保有点强制性的色彩。”王珏说。
在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家李华平律师看来,出台这样的政策应该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一方面一些外国人在华就业的时候由于没有社会保险,遇到工伤情况在理赔中遇到争议,国家希望保护这部分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社会保险的全面覆盖,给外国公民没有歧视的国民待遇,符合国际惯例,也有利于国际间的人员交流。长期以来,中国对外劳动力输出数量不小,其雇主多系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设立的公司,但各国普遍要求中国籍雇员参加当地社保,致使中国企业承受较高的人工成本。“在现在的法律框架下,有利于促进其他国家与中国在社保双边互免上的进一步合作。”
而国际劳工组织发布全球首份社会保障报告也强调,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尤显重要,各国建立完备的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刻不容缓。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谢圣远教授说,“中国作为国际劳工组织的缔约合作方,从保障人权的角度,完善全覆盖的社保体系很有必要”。
成本增加向管理要效率
毋庸置疑的是,对用人单位,特别是外籍雇员较多的在华跨国公司来说,这更进一步增加了其人力成本。以养老保险为例,如果按照社保法规定,要求企业为外籍员工缴费,员工个人需要缴纳8%费率,个人收入下降,企业缴纳20%费率,企业成本上升。
美国社会保障署(U.S.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的全球社会保障项目数据统计,中国的养老保险费率在所统计的172个国家和地区中高居前五名,加上外国人薪酬普遍较高,所以新增成本是不小的压力。
ESPRIT(中国)总部的管理团队里外籍雇员不少,其公司常务副总裁、人力资源总监盛昊苏在TOPHR举办的2011中国连锁行业人力资源管理高峰论坛上表示,自从2008年,包括新的劳动合同法、新的会计准则、最低工资制度等一些法律法规密集颁布以来,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的确更多。
不过在她看来,“中国的法律法规越来越规范,这也是必然趋势。有些年轻员工可能会不注重自己的养老等社保,情愿多拿现金,外国雇员可能也有的认为没有交社保的必要,但企业并不能因此而不规范自己的行为”。
对于随之带来的企业用工成本增高的问题,盛昊苏认为,真正导致员工成本上升的原因并不是给员工的工资、提成、社保高了,带来员工成本上升的是人头数,尤其是快速扩张的企业。所以归根结底企业的人工成本上升跟企业的组织结构、人员招聘的质量有关。
百安居(中国)人力资源总监陈倩锋也认为,“不断上升的人力成本,解决的办法在于内部的管理”。其解决方案就是通过组织架构的调整来减少中间层级,提高效率;对于管理者更注重他是否发展团队,是否培养人才;此外还将薪酬更多地与绩效挂钩等。
外国人入社保需要更多支持
在上海一家英文媒体工作的Eddy ,去年初被派遣到中国工作,她的薪酬和费用最终是由美国的公司总部支付,总公司也为她这样派遣在外的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包括了养老险、医疗险等,并且派遣她到中国时,还为其提供了商业全球险。
Eddy这样的情况在外籍雇员中并不少见。今年6月,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上海美国商会征求意见时,其总裁傅丝德表示完全支持相关法律允许外籍员工参加中国的社会保险,并明确用人单位和外籍员工各自的法律权利和法律责任的宗旨。
但他也建议,在外籍人士参加中国的社会保险时,应当考虑该外籍人士是否已拥有境外社会保险和补充性商业保险。不过谢圣远教授认为,社保的优越性在于统筹整个社会的保险体系,商业保险没有强制性,外籍员工如果没有购买,福利是无法保障的。统筹进来之后,能够保障外籍员工和中国员工享受到一样的福利待遇。
傅丝德最近正忙着另一件事情就是向美国政府提出建议,促成中国与美国签署社会保险双边协定,以避免在对方国家工作的本国公民双重缴纳税款。“这样的协定不仅对在中国工作的外国公民有利,也对被派遣到美国工作的中国公民有利。”
社会保险双边协定,是指签约国双方驻外人员参加本国社会保险的前提下,无须参加境外社会保险,以此避免同时承担缔约两国法律规定的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
目前仅有德国和韩国与中国签订了这样的双边协定,而中国与其他一些国家类似协议也在谈判中,但是进展缓慢。李华平律师告诉记者,因为这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利益关系,所以在就业多长时间后参加社保、缴费比例等问题上通常存在分歧。
傅丝德另一项建议是,设定一个过渡期,在此期间,外籍公民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社会保险。过渡期不仅允许有意参保的外籍人士参保,同时也给予中国政府和美国政府充足的时间磋商、签署并实施有关社会保险的双边协定。
在医疗保险方面,Eddy认为,中国应该发展更多提供英文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便让外籍人士有效地使用他们的医疗保险。同时,扩大参加中国医保的外籍人士就医时选择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