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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5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本报讯 (记者 许才芳 见习记者 陈木易)明年1月1日开始,福州居民垃圾处理费将改由自来水公司代征。福州市政府常务会昨日原则通过委托自来水公司代征居民住户垃圾处理费方案。

  福州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没有变化,只是收费方式加以改进。之前委托社区、物业人员上门代收,现在由自来水公司代收,可节省人力、方便居民,有利于经费回笼。

  福州自2003年5月1日起征收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为城市居民户、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商贸服务营业性场所四大类。城市居民户目前征收标准分为两种:无物业管理居民住户每户每月9元,有物业管理为6元。

  目前,福州市城区居民住户有62万户左右,已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实现抄表到户约52万户。实行捆绑收费后,这部分居民户垃圾费将由自来水公司代征;未实现一户一表、自备水源的居民户,由社区、物业人员上门代征。

  由于居民户垃圾处理费绝大部分已收到12月份,为避免重复收费,新收费模式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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