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新华人寿被曝违规经营 惊现233万元诈骗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5 08:36 来源: 中国网

  中国网10月25日讯 据媒体报道,今年中,保监会曾受理一则案件——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下称“新华北分”)一营业部经理伪造公司部门印章,对外签署“存款协议”的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33余万元。虽然随着公司业务拓展,接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已是内地中大型保险公司的“家常便饭”。但一位香港分析人士认为,作为正全力以赴准备“A+H”上市的新华人寿,是否存在违规经营,也是资本市场尤其是香港市场对该股票是否认可的一大因素。

  据悉,该案发生后,新华人寿总公司及北分启动了应急工作,建立案件处理联合执行小组,全面排查高某的客户情况、并与受害人协商先行赔付事宜。保监会亦明确要求新华人寿开展流程梳理和风险排查,查找内部管理漏洞。

  案件始末

  知情人士透露,今年6月下旬,新华北分突然接到客户投诉,称联系不上与他们签署“存款协议”的高某。

  当天中午,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在其办公室现场搜出伪造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银行业务部”印章一枚,“存款协议”七份,经检查院批准,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高某逮捕。

  据查,高某38岁,北京延庆县人,2003年进入新华北分,案发时任公司银行业务部延庆第一营业部经理,负责建行、农行延庆支行银保业务。

  据前述知情人士透露,案发后,相关机构介入调查,截至7月下旬,高某案的受害人近30人,涉案金额233万余元。

  案件涉及受害人受骗的情况大致有三种,与高使用假公章以公司名义签署“存款协议”的受害人有8名,涉案金额99万元,其中单人最高受骗金额高达55万元。除使用假公章外,高某还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欠账,涉案7万余元,涉及受害人17人。目前尚不清楚这些去向何方。

  多位营销一线人员及寿险公司总部销售管理人士被问及何为“存款协议”时,被“咨询”者几乎无一例外地表示“从没听说过”。

  只有一位经验丰富、现负责保险销售督察的人士说,“很可能与民间借贷有关”。为了能够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他以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订所谓协议,类似借款依据,载明事由、金额、归还期限、并承诺一定的收益。如果受害人信任他,则直接由其个人进行借款。

  此外,高某还利用工作之便,假借帮助客户缴纳保费、办理退保等为由,挪用和侵占保费达126万余元,涉及客户9名、保单11份。少数受害人有交叉的情况发生。

  管住“关键人”

  “营业部经理是基层公司的关键岗位,直接做业务,属于较高风险岗位,另外如个险、银保、团险三大渠道的销售管理岗、收付费岗、单证管理岗位等,都需要受公司内控部门的‘特别关注’。”前述销售督察人士说。

  以上述案件中的第三种行为为例,营销人员借帮客户缴纳保费、办理退保等为由,挪用和侵占保费在保险公司较为常见,尤其早年较普遍。

  对此,各公司正不断完善保单及现金管理。如要求50万以上的保单,客户必须填写反洗钱问卷;1000元以上保费收付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汇款,不接受现金;1000元以下的保费,营销员收到后必须在3天内上交公司,否则做挪用处理等。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后,保险业大案要案有所下降,但金额一两万元区间的案件仍时有发生。

  一大型寿险公司个险部人士说,即便加强现金管理,有些营销员在获得投保人的信任后,依旧能轻易取得投保人的身份证、保单等重要资料原件,然后自己以客户名义到银行开户,收付保费的全过程都在其掌握之下。

  此间,如果他想把资金转移到自己名下或提现,都非常容易操作。因此该人士提醒,消费者也应有自我防范意识,避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