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以房养老”离我们还有多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6 03:48 来源: 经济日报

  北京市10月21日发布“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首次提出“以房养老”,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等部门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中信银行也于近日率先推出“养老按揭”业务,年满55岁的养老人可累计获得低于抵押房评估价值的60%贷款,且每月实际支付养老金额不超过2万元。

  “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指的是老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定期获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房主去世后,该房产出售用于归还贷款,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

  由此看来,房屋在承担居住功能的同时还肩负起养老的功能,人们投资房产相当于在为未来的养老作储备。实际上,早在2007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试推过“以房养老”:一种是“以房自助养老”,即65岁以上的老年人出售产权房,有生之年仍居住在原房屋内,售屋所得扣除房屋租金、保证金等费用后由老人自由支配;另一种是“倒按揭”模式,相当于金融机构通过按月付款的方式,购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但由于种种阻力,上海市不得不在两年前停办了这项业务。“以房养老”在上海的停办,也引发了人们的思考,“以房养老”到底可不可行,拥有了房产是否真的能保证老有所养?

  有专家分析认为,我国现有房屋产权70年的规定是“以房养老”难以推行的最大阻力,对于抵押房产的老人来说,可能会面临着产权到期,人活着“钱”花光了的问题。金融机构也承担着比较旧的房子到70年“大限”、获取的收益或许不足以支付养老金的风险。

  同时,近两年房产价格处于历史高位,受房价很可能出现波动预期的影响,也很难确定一个委托方及受托方都认可的价格。

  另一方面,将房产留给子女的传统观念以及出于“以房养老”后子女可能会背负“不孝”的考虑,也使得很多老人从未想过把房子“卖”给银行。这些横在人们心头的顾虑,无疑让很多老人不能作出决定。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60岁以上老人1.78亿人,占总人口的13.3%,其中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约3171万人。近年来,随着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我国已逐步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已成为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在公共财政无力解决所有养老问题的现状下,将老年人的资产通过配置成为养老资源,不失为解决养老难题的积极补充。“以房养老”创意不错,操作起来却不易,需要相关政策的扶持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