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节能减排划定“路线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6 11:10 来源: 国土资源部网站10月25日召开的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划定了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路线图”。至2015年,全省单位GDP能耗将比2010年下降16%,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7.2%、9.8%、8.3%、9%。
“十一五”期间,湖南省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但目前节能减排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今年以来,全省能源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个别市州能耗指标不降反升,污染物减排压力较大。
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十二五”期间,全省将以强力手段推进节能减排,具体举措如下: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控新上“两高一资”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对列入关停和环境综合整治关闭任务的小火电、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等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关闭淘汰到位。
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力争到201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除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性能源以外的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11.4%。
加快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15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59万吨,实现县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实现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在湘江长沙航电枢纽蓄水前,长沙市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要达100%,株洲市、湘潭市城区及浏阳市、湘潭县和株洲县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要达90%。
加快推进燃煤火电机组脱硫脱硝工程,抓好大气污染工程减排。对2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实施烟气脱硝,脱硝效率达75%以上。对钢铁、有色冶炼、水泥行业和工业锅炉全面实施脱硫工程。
积极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到“十二五”末,实现湘江流域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和重金属排放量均比2008年减少50%。
强化全社会用能管理,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严肃查处用能违法行为。省政府将定期发布全省和各市州单位GDP能耗公报,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此外,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地区,省政府将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限批和暂停安排环保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