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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十条”政策细化 银行微企金融债或面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6 17:36 来源: 新华08网

  

  新华08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苏雪燕)中国银监会25日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在前期出台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俗称”银十条“)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进行了细化。

  分析人士认为,《补充通知》的出台,有利于”银十条“政策精神的落地,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支持对象,通过更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为商业银行发展小企业贷款从考核压力、风险考量等多方面充分”松绑“。尤其是,此前商业银行对发行小企业金融债意愿强烈,但因为政策指向不明迟迟未能发行。我们预计,《补充通知》出台之后,在监管层的支持下,将有一批商业银行小企业金融债面世。

  今年5月”银十条“出台以后,由于在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小企业专营机构、减轻银行发展小企业贷款的存贷比考核压力、放宽不良贷款容忍率等方面给出了具体的政策,被业界认为对提升银行发展小微企业贷款形成了实质性的利好,也对提升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起到了一定作用。

  但具体执行起来,却因为多条政策指向不明,使”银十条“面临落实困难的问题,如”银十条“中存在”一定标准“、”一定比例“等表述不明确的条款。

  针对这些不足,《补充通知》一一进行了细化。《补充通知》要求,”各银监局在综合评估银行风险管控水平等基础上,对小型微型企业客户比例和最近六个月月末平均授信余额比例达到一定标准的商业银行,允许其批量筹建同城支行,两次批量申请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各级监管机构应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执行差异化的考核标准,根据各行实际平均不良率适当放宽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等等。

  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主任肖远企表示,《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支持对象,通过更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支持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将有助于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

  中行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宗良表示,小企业金融债能适应的企业融资需求更加灵活多样,而且还可以享受”银十条“中”对于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的优惠条件。

  南京银行董事长林复说,”过去我们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周期很长,从审批到发行一般需要5到6个月的时间,手续也很复杂。因此,资金需求较为饥渴的中小企业不太合适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相比之下,我们愿意发行小企业金融债。“

  本次出台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商业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的条件。《补充通知》指出,除需满足金融债发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慎性监管要求外,对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应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应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则可申请发行专项金融债,同时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募集资金的流向进行动态监测和抽样调查。随着监管层的态度进一步明确,未来一批商业银行小企业金融债或将面世。银监会人士25日也透露,已经有银行申请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审批中。

  此外,根据通知,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商业银行,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以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业内分析认为,在存贷比考核严厉的境况下,这对各家银行而言,无疑具有相当吸引力。另外,金融债券的资信通常高于其他非金融机构债券,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银监会相关人员也证实,现在各银行对发行小微企业债券的热情高涨,有的银行已经提出发行申请,对符合要求,且确有需求的银行,银监会将会尽快审批。此前据媒体报道,截止到9月,已经向银监会报送发债申请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有三到四家,其中包括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

  银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8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0万亿元,占企业贷款余额的29.3%,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8.4%。小企业贷款余额较去年同期增长25.1%,比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高8.7个百分点;较年初增加1174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量多237亿元,连续3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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