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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船韩国EEZ捕捞量将减少2500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6 17:56 来源: 上海侨报

   本报记者/卜微沛 综合报道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0月25日在北京说,韩国警方扣押中国渔船的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中国的三艘渔船和船员在缴纳罚款后陆续离开韩国,返回中国。

   在当天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姜瑜在回答相关提问时说,中方希望本国渔民能够遵纪守法、合法作业,同时希望韩方在执法过程中,保障中国渔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中方希望中韩渔业合作能够继续健康发展。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全南木浦海洋警察署10月21日表示,10月20日下午,他们扣押了3艘“非法捕捞作业”的30吨级中国渔船,并对被扣留的31名船员进行调查。当天下午6时15分左右,韩国海警直升机发现了这些中国渔船,韩国海警1个小时后武力截获了3艘中国渔船。

   韩国海警10月24日突然软化处置“武力抗法”的中国渔船的调子,称将对被扣押的2艘中国渔船和21名渔民“从轻处理”,在交纳部分保证金后准备“放人放船”。此前,韩国木浦海洋警察署已经释放1艘中国渔船,还有报道称10名中国

   船员已被释放。中国外交部发言人24日对该事表态称,中国驻韩国光州总领馆正在紧急处理此事,要求韩方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避免暴力,切实保障中方人员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分析人士指出,韩国海警的表态表明,该事基本上已告一段落。在此之前,韩国海警曾扬言,将搜集证据,对5名中国船员以“妨害公务”罪名提起诉讼。木浦海洋警察署官员24日表示,如果证实没有“暴力行为”,中国渔民会面临“罚金”,具体金额根据韩国检方的调查来决定,一般最高罚金为7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9.2万元)。

   韩联社称,韩国海警此次行动“干脆麻利”,40分钟就结束抓捕。木浦海洋警察署署长朴成国24日表示:“从本月16日开始,中国禁渔期结束,因此很多中国渔船跑到韩国一侧非法捕鱼。如果下次再威胁警察或采取集体行动对抗执法,就再不会宽大处理。”

   在之前举行的中韩渔业联合委员会会议上,两国经过协商后,决定将2012年度在韩国专属经济区(EEZ)进行捕捞的中国渔船数量定为1650艘,捕捞量为6.25万吨。

   由此,明年可在韩国EEZ捕捞的中国渔船数量和捕鱼量将少于今年。

   具体来看,中国入渔渔船数量将比今年减少50艘,捕捞量减少2500吨。可以一次进行大量捕捞的拖网渔船和流网渔船分别减少了28艘和22艘。

   中韩双方还决定加强对在对方EEZ水域违规捕捞的渔船的监管。从12月20日开始,将对“无证捕捞”、“侵犯领海捕捞”和“妨碍执行公务”等严重违规的渔船吊销3年捕捞资格,对抵抗监管而逃走的渔船处以“30天停止捕捞”处罚,并向对方通报处理事项。

   此外,中韩双方还决定对水母移动路线进行监控,以阻止水母激增导致渔业资源受到破坏,并决定加强两国水产专家间的交流。

   延伸阅读

   专属经济区(EEZ)

   指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一种专属管辖区。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有下列权利: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以及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源等的主权权利;对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和保护海洋环境的管辖权。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仍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其他符合国际法的用途。

   此外,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还享有对渔业的专属管辖权,可以规定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的可捕量以及其他管理和养护措施,一般都规定外国渔船非经许可不得在区内捕鱼。有的国家则对区内允许捕获的鱼的品种、数量以及可使用的网眼的大小等都做详加规定,以便养护生物资源。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如果没有能力捕获全部可捕量,应通过协定或其他安排,准许其他国家捕捞可捕量的剩余部分,特别是准许在同一区域的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家参加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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