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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梅河口“短命土地”谁之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7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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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百姓倾尽所有购买了梦寐以求的商品房后却发现,房子还没有入住,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却到期了。

  如果这是一个或数个百姓的"偶遇",这也仅仅是一种普通的社会现象。但如果是一个城市都是如此,而且这种现象不但经常发生,而是数年来时刻都在发生:普通百姓用大半生积蓄购买的房产刚刚到手甚至有的还未办理入住手续,土地使用权即"末日来临",这些"偶遇"就不再是普通的社会现象,而是必须摘除的社会"毒瘤"。

  "房子还在,地没了"

  这一切,却不是如果。如此严重侵害百姓利益的事,曾时刻发生在吉林省梅河口市。记者调查显示,自2004年至2009年间,梅河口市大部分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甚至通过"招拍挂"程序出让的土地使用期限,大部分都是5年。至今这些房子已经或即将面临土地使用权限期满的"厄运"。

  "你知道对梅河口拆迁户来说最大的痛苦是什么吗?地还在,房子没了;你知道对梅河口房主来说最大的痛苦是什么吗?房子还在,地却没了。"这样的调侃在数次去过北京上访的拆迁户梅河口市福民村一组村民肖旭霞和她数十位"上访伙伴"和朋友间一直被热传。吉林省政府一名退休官员曾这样形容梅河口市近年来土地审批与强拆乱象:闻所未闻,举国罕见。

  大部分土地使用证使用期限不仅仅是5年,这些房地产项目大部分还享受了诸如"土管、建设费用减半收取"等地方政府以"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提供的"优厚政策"。梅河口市委官方曾以书面形式这样回应质疑。

  "梅河口拆迁和批地太乱了,我们葡萄园被开发商联合政府,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多次遭推毁。"梅河口市绿色鲜果种植园法人代表肖旭霞在今年6月至9月间,曾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投诉,虽然直到目前"没获任何反馈效果",这个普通的农家女仍在坚持:"我们不但要讨回开发商强占果园的公道,数万梅河口老百姓房子的土地证使用年限只有5年,这样侵害老百姓的事,政府一定要给个说法。"

  肖旭霞在2006年购买的商品房同样存在着"短命土地"问题。

  她把房子买到手的第二年,"你的土地证马上到期了,我们不能向这样的房子提供贷款。"一次涉及银行进行抵押贷款时"短命土地"的问题才被她发现。随后她问了身边多个亲戚朋友,要么他们的房子还没办理过土地使用证,要么就是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期限即将届满。

  虽然肖旭霞和亲戚朋友们一直对"短命土地"有怀疑,从2006年至今,却没有从当地政府部门得到任何说法。"土地局说了,他们谁也说不清楚,要问只能去政府找领导问,是他们定的。"

  肖旭霞几年来的“遭遇”远不止这些。2001年,肖旭霞所在的福民村部分菜地,当地政府按违章建筑强行将蔬菜大棚等农具拆除后,在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被当地一家名为翰林中学的私立学校校长邹义,开发建起十几栋豪华别墅。数十间蔬菜大棚每年给肖旭霞带来的经济收入至少都在4万以上。如今10年过去,损失最少在40万元以上。

  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开的信息显示,近6年来,梅河口正在建设、包括已经建设完成的近30余个城市房地产建设项目,如劳动家园、水岸人家、吉利花园等房地产项目,都存在上述“短命土地”问题。

  “开发商向政府买了5年期的地,花最少的钱获得土地开发权,但我们的房子并没有因此便宜。”住在吉利花园的业主李佰同,在得悉自己的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只有5年使用权后和市内仅有的几栋“长命土地”上的房产对比后发现,他所购买的“短命土地”房产的价格,甚至高过“长命土地”上的房子。

  “招拍挂”形同虚设

  这样的“短命土地”,当地政府还是履行了“招拍挂”土地征用手续。

  “按有关规定,用于商业开发的土地,包括其他由国土部门收储的土地,在出让时,必须履行相关‘招拍挂’手续,一切按市场规则办事。但在梅河口,这样的例子即使有,也只是个形式。”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一位负责人曾这样透露:部分党政领导的干预,让这个5年期仅有的土地小收益也几乎“至死”:市领导的一个指示,甚至就代替了“招拍挂”手续。

  这一说法从原梅河口市房地产总公司(房产局)基本能够得到验证。仅2007年该局给全市16个房地产项目办理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且审查“相当严格”。

  但在其随后提供的5个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前置审批文件中,一家公司甚至还未取得用地手续,该局就为其办理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商品房建设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均获得由市政府直接颁发的“特别通行证”,即市政府会议纪要。

  这些“政府会议纪要”规定,土地出让金最高按30%收取,部分项目会议纪要还规定,政府财政部门最后要返还其中的10%给开发商作为其投资回报。如此,“招拍挂”手续便形同虚设。

  “难道5年后老百姓还要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还是这些房子在5年后能拆掉?”一位市政府退休老干部担心:“现在所有购房者还不知道这个情况。他们都是拿出甚至一生的积蓄购买了这些房产,一旦知道这个情况,产生的社会后果不堪设想。”

  在梅河口市几年来近200万平方米涉嫌违规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中,目前至少有近6万户业主,已经面临土地使用权期满的“短命土地”问题。

  “有上限,没下限,不违法”

  购买这些“短命土地”上的商品房过程中,不管是政府还是开发商,没有人告诉买房者这些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只有5年。接受记者采访的村民均表示,“如果知道,我们肯定不能买。”

  “国家土地法对土地的出让年限的规定,有上限,没下限。”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张一泉这样回应本报记者:“国土局不存在不当行为。”

  面对众多房主“没有下限,好端端的商品房,土地证使用年限政府就可以规定5年土地使用期、开发商和政府极端不负责任”等问题的质疑,张一泉在请示梅河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关卫东后向本报记者表示,采访必须经市委宣传部同意。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的出让年限一般最高为50-70年。“虽然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最低年限,但商品房土地出让年限一般都在50年以上,除非该土地不符合城市未来规划。5年土地使用年限,如果是个别商品房建设项目有可能,但一个城市大部分商品房建设项目都是5年土地使用期,又不通过公开的渠道告之公众,这个政策一定就有问题。”吉林省政府法制系统的一名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

  在梅河口市建设局规,记者同样遭到规划处主任王玉军“采访必须市委经宣传部同意”的回应。

  “这些短命的土地,政府今后会怎么办,我们必须将这个问题追问到底。我们的房子,因为土地使用证到期,一直无法向银行抵押贷款。”梅河口市房产局等机关单位的多名工作人员,在24日给记者打来电话也表示,他们这些“有身份”的人的房子,现在同样面临土地“短命”问题。

  梅河口官方将如何破解这些问题,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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