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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减税意在助实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9 00:36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作者: 屈丽丽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各种各样的企业经营危机,也许在新的财税政策实施之后得到缓解。

  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大力推动结构性减税。同时,从2012年1月1日起,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

  试点区内,将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本次改革的着眼点在于结构性减税,因此它包括两层含意,首先是适度减税,其次减什么是关键,这将和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政策息息相关。这意味着,哪些产业要发展,可能就会减税,而哪些产业要淘汰,要转型,就会增税。而增减之后,加在一起相对来说还是要减。”

  试点体现财税政策“适度超前”趋势

  至于为什么选择上海做试点,施正文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目标是由传统制造产业向高科技产业及现代服务业转移,而服务业发展受税收政策的影响很大,尤其是营业税负面影响比较大。上海现代服务业相对发达,地位重要。在传统营业税政策下,加快发展现代服务的问题就相对突出,这可能是选择作为试点的一个根本原因。”

  对营业税的负面影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营业税是比较便于征收的税种,但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只要有流转环节就要征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这不利于分工细化。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允许抵扣,将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

  与此同时,增值税作为流转税,涉及到全国各个流通环节的纳税标准的统一,所以只能由国税来征收。增值税改革试点中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部分,意味着征税方式要由地税征收变为国税征收,由此产生的种种问题将直指我国当前敏感的分税制改革,在当前改革方案有待成熟的背景下,选择国税地税不分家的上海进行试点有其便利之处。

  知情人士则向记者透露,“增值税改革其实讨论了很长时间,财政部一直都在做调研,2009年,国务院就确定了在上海进行先行先试,并进行了为期两年的调研,此次推出,对税制改革可能涉及的问题应该已经有了全盘的了解以及妥善的预案。”

  对于本次改革的推出,不少人表示感觉突然,甚至超越了人们的预测。对此,业内专家告诉记者,“本次政策的推出,暗示了我国财税政策的调整方向正在进行转向,在此之前,财税政策的出台往往都是经济发展出现一些问题之后,针对问题进行政策调整。在此之后,我国财税政策可能会增加预测未来,消除未来可能出现问题的导向作用。”

  具体到本次增值税改革,施正文表示,“改革的大背景不能忽视,从宏观形势来看,目前全球还没能从债务危机、金融危机中走出来,中国经济发展仍然面临深层次的问题,即作为根本的实体经济的发展仍面临多重障碍,而本次税改的方针——大力推动结构性减税,则有助于消除这些障碍,并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指明方向,这是一种对未来把握的适度超前的引导。”

  来自财政部的内部人士则表示:这种带有引导性的“适度超前”财税政策未来还可能会增加,这也将是我国财政杠杆升级的一种表现。

  而来自某央企集团的财务部负责人则认为:在目前环境下,由于货币政策、金融政策很难发挥结构性效用,国家财税政策的使用在未来可能会成为重头。

  增值税改革试点消息一出,就有媒体预测,本次改革减税规模将达700亿元左右。不过,来自财政系统的负责人则表示,由于计算庞杂,目前还没有测算出到底会减少多少税收。

  业内专家也表示:在具体的试点办法推出之前,对于哪些行业按照哪一级税率执行仍有待确定,因此,对于本次试点的减税影响目前还很难测算。不过,即使测算出来,由于试点区域及行业有限,影响规模也不会很大。

  间接影响产品价格,控制通胀

  尽管增值税改革的目标可能更侧重于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对实体经济的拉升,但在专家看来,在当前通胀严重的情势之下,增值税改革很可能会产生一石二鸟之效。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的CPI指数显示:9月份CPI同比增幅为6.1%,尽管已经连续两月下滑,但通胀压力依然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增值税改革为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减税,某种意义上就等于为与人们衣食住行等日常消费最为密切的那部分价格降价。

  以蔬菜运输为例,原来征收营业税时,虽然税率低(只有3%),但征收的基数大,是按照营业额的全额征税,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不可避免地会把这些税费向价格传递,而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虽然最低税率只有6%,但是征收的基数就会小很多,因为企业所缴税额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之后的额度,一般情况下,纳税额都会减少不少,企业减税,将有助于控制价格上涨趋势。

  当然也有人认为:不排除经营者会将增值税的部分转嫁到价格上面,但是随着行业的充分竞争以及时间的传导,增值税改革对价格推升的减缓作用最终还是会显现出来。

  减税为“增税”留空间

  目前在我国,财税政策的推动,面临两个现实问题:一方面企业税负过重,有专家曾做过统计,如果完全按照税法规定对企业进行征税的话,税率累加将超过50%。另一方面,我们要节能减排,又亟须通过加征环境税、资源税等措施进行调节。

  在这种情况下,税收需要有“减”有“增”,也只有先“减”税,才能为其他税收政策的出台提供出“空间”。

  消息人士显示,随着结构性减税力度的加大,在未来,中小企业的所得税、流转税将有望进一步减免。而与产业调整有关的税收征收政策也会陆续出台。

  按照国务院的决定,上海试点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在12月底之前,有关增值税改革试点实施的具体办法就要出台。

  对于办法的具体内容,来自一线的企业经营者告诉记者,“办法除了要规定出哪些行业适用四个税率中的哪一级税率之外,对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税率做出明确之外,同时也需要对上下游产业中纳税的操作规则进行细化,否则企业如果从上游购买的设备或原材料没有票据抵扣的话,最终也很难享受到税收上的优惠。”

  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分家障碍

  增值税是中国的第一大税种,每年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达25%左右,同时,增值税属于共享税,中央分75%,地方分25%。而营业税作为地方的一大税种,收入归地方支配。在增值税改革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可避免地触碰到地方的财税分家问题。

  尽管在上海试点中,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但是,随着试点向全国范围的推广,这一问题迟早会浮出水面,并且将成为增值税改革深化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

  刘尚希就表示,“增值税改革向全国推进将涉及我国财政体制改革问题,首要问题是增值税如何在中央与地方间分配,75%比25%这一比例也将面临调整。”

  而施正文则认为,“无论这一比例最终如何调整,但都应遵循一个原则,即不能降低地方在现行收入分配中所享有的比例,同时应适度增加地方的比例,以提高地方的保障能力。”

  的确,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是,目前中央的财力比较强,这是我国可以大力推动减税的实力所在,另一方面,地方正面临各种各样的债务问题。因此,专家预计,在未来整个大盘子的改革中,减税的结果可能最终减少的是中央的财政收入,地方的财税收入并不会受太大影响。这也将是我国推动大规模财税体制改革的保障所在。

  声音

  财政部原部长项怀诚:

  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是一个重要的目标。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实行减税让利,在减税让利政策的前提下,把一部分财政收入有意识地让给企业,增加企业的活力。1980年到1990年GDP平均增率为9.5%,可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呈现逐年下降,1979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是28.4%,1980年下降到25.7%,到1993年已经下降到12.6%,在这一段时间内一共下降了15.8%,大体上每年下降一个百分点还要多。

  ——2009年6月24日、6月30日在接受《共和国部长访谈录》一书作者马国川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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