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金融合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9 03:49 来源: 经济日报近几年,大陆、台湾、香港金融业成功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严峻挑战。两岸及香港金融合作不断深化,特别是大陆分别与香港、台湾地区签署《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以来,两岸及香港的金融合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大陆与台湾地区的银行互设机构取得突破。货币合作成效显著,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快速发展。今年1至8月,内地和香港之间的人民币贸易结算额超过1.1万亿元,占比超过四分之三。截至2011年8月,香港人民币存款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债券发行超过700亿元。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建设也取得进展,两岸企业已能够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金融机构间往来业务稳步增加。今年上半年,中国银行与台湾地区银行来去委业务总额分别为140亿美元和55亿美元,与香港地区银行来去委业务总额分别为362亿美元和371亿美元。2011年,我行共对16家台湾地区银行统一授信总额27亿美元,对14家香港地区银行统一授信总额95亿美元。
展望未来,两岸及香港经贸融合将会进一步加深。亚太地区金融业发展潜力巨大,预计到2015年,大陆与台湾地区和香港的双边贸易规模合计可能突破1万亿美元,企业投资规模会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间合作前景广阔。为此,需要推动两岸及香港金融业合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第一,推进两岸及香港的宏观协调和金融体制建设。共同探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银行业务转型的有机融合。加强在金融监管、信息互换、共同打击犯罪等领域的协作。
第二,进一步拓展金融机构间的业务合作。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拓展在授信支持、企业融资、银团贷款、信用卡、个人贷款、财富管理、消费金融、贸易结算、资金清算、法律咨询等各个领域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第三,共同为大陆的台资、港资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两岸及香港的金融机构应在台资、港资企业信息共享、资信调查等领域建立沟通管道,准确把握企业需求和资信情况,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规避经营风险,支持大陆的台资、港资企业产业升级换代和发展壮大。
第四,加强人员交流和经验共享。两岸及香港金融业在业务发展上各具优势,在经营管理中各具特色。促进人员交流,加深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产品与服务创新等方向的相互学习与借鉴,实现共同进步。
中国银行一直高度重视两岸及香港的金融合作。中银香港是香港发钞银行之一,在香港设有260多家分行。2003年,中银香港被委任为香港人民币清算行。目前,超过240家同业客户在中银香港开立人民币账户,实现了人民币清算网络的全球覆盖,接近八成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是通过中银香港的清算行渠道完成的。中国银行台湾代表处于2010年9月成立,成为首批在台设立分支机构的大陆银行。我们已经与9家台湾商业银行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也是台塑、台泥、华硕等大型台资企业集团大陆业务的主办银行之一。在台商集中的广东、福建、江苏、上海等地,我们与80%以上的台资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加强与台湾地区及香港的金融机构交往与合作,始终是中国银行全球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为促进两岸及香港金融的深入合作和经贸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