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监管合作进入制度化良性轨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9 14:5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银监会主席 刘明康
当前,两岸三地的经济融合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而金融方面的对话与交流一直是两岸三地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在过去8年里,我们一直致力于推动两岸三地的银行业合作,重视监管机构之间的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共同提高监管水平。近期两岸三地的银行业合作催生了许多惠及两岸三地经济合作以及银行业交流的成果。
在大陆与台湾的银行业合作方面,我们高兴地看到,2009年4月26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正式签署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合作事宜达成共识。2009年11月16日,两岸银行业监管机构签署了银行监管合作备忘录。2011年4月我率银监会代表团赴台北举行了第一次两岸银行业监管高层磋商。8月15日至16日,按照监管合作机制的安排,第一次两岸银行监管磋商工作层会议在北京成功举行,标志着两岸银行监管合作进入了制度化的良性轨道。
在银行监管合作机制的有力保障下,近期两岸银行业往来迅猛发展,较好地促进了两岸经济的深化合作。目前,已有6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分行,10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代表处(其中10月份新设立2家代表处)。截至9月末,6家台资银行在大陆分行资产总计51.36亿元,各项贷款4.63亿元,累计实现利润3047万元。陆资银行中已有4家(中行、交行、招行、建行)在台设立代表处,其中中行、交行代表处已于2011年9月向台湾方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升格为分行,目前台湾方面金融监管机构正在积极审议。值得一提的是,关于下一步两岸银行业的深入开放,两岸银行业监管机构都本着积极友善的态度正在努力推动。10月27日,双方已就两岸银行业开放的有关成果达成新的共识,包括:大陆方面已宣布关于4家台资银行设立大陆分行的申请,大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将尽快审批;6家台资银行在大陆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业务,在满足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后,尽快审批。台湾方面也宣布关于两家陆资银行升格分行的申请,台湾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已正式受理,并将在互惠及符合法规规定之前提下尽快审批其新台币及外币业务之申请。
在内地与香港特区的合作方面,我们高兴地看到,2003年8月银监会与香港金管局签订了银行业监管合作备忘录,8年来两地总共进行了14轮监管磋商,有力地促进了两地银行业的深入合作,互设机构和业务发展均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截至目前,共有14家香港的银行在内地设立了14家分行、8家外商独资银行和9家代表处。截至9月末,港资银行在内地资产总计7059.99亿元,各项贷款3266.13亿元,累计实现利润46.59亿元。内地银行在港设立了13家子行(子公司),4家中小内地银行在港设立了代表处,业务也有快速增长。
此外,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下,银监会通过CEPA协议及7份补充协议向港资银行提供了10项优惠开放措施,积极回应了香港银行业开拓内地广阔市场的利益诉求。为深入推进内地与香港特区的经济合作,2011年银监会专题就CEPA优惠开放措施实施效果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评估情况看,相关CEPA优惠开放措施已基本落实,且多数在当年就得以实施,使港资银行在不同程度上切实受惠。
回顾两岸三地的银行业监管合作,我认为ECFA和CEPA框架为两岸三地的经济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两岸三地的银行业监管合作机制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平台。最后我想强调一点,在积极落实ECFA、CEPA优惠开放措施的同时,银监会始终将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总结和探索适应台资和港资银行特点的监管方式,确保其持续发展和稳健运营。同时,积极与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区的金融监管机构一道加强监管经验交流,共同提高监管水平。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