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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判决为何还牵动公众的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31 00:01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魏文彪

  近日,不断有网友发布南京“彭宇案”或将翻案的消息。消息称:案件的主审法官——原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浩,“已被停职检查,其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侦查和处理”。有记者25日赴南京实地查证发现,主审彭宇案的法官王浩,目前确实已经调离法院工作,但并未停职接受检查。

  现代社会中的公民都知道要尊重法官的独立审判权,不能以舆论审判代替法律审判。但是社会公众对于数年前发生的彭宇案的监督,却并不能简单将其归之于舆论审判的范畴。因为该案判决并不是建立在具有充分证据基础之上的,而是通过诸如“从常理分析”、“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可能性比较大”等主观推断认定彭宇与徐老太相撞过,并在此基础上要求彭宇承担徐老太40%的损失。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对于司法机关判案的基本要求,所以,相关法院在没有证据情形下判决彭宇承担部分责任,明显违背基本法律原则与要求。在这种情形下,该案判决广受社会与公众质疑也就自在情理当中。

  而相关法院根据主观推断对彭宇案作出的判决,更在客观上导致许多人面对他人需要帮助时,因为害怕像彭宇一样遭到冤枉而不敢伸出自己的援手。近些年来所以出现包括小悦悦事件在内的诸多见死不救的现象,实际上很大程度上即与不少人卸不下彭宇案判决给他们带来的心理负担有关。由此可见,相关法院对于彭宇案的判决,其社会影响与后果是极其深远而沉重的。而彭宇案判决所以会产生如此深远而沉重的影响,其实并不难以理解。因为法律是公民保障自身权益的最后屏障,如果当公民因为做好事而受到冤枉时,法律都不能切实维护他们的权益,弘扬社会正气,自然就会有不少人会视救助他人为惹祸上身的危途。

  现在媒体记者已经证实彭宇案主审法官在一次人事变动中被调离法院,进入当地某街道办事处工作,这似乎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彭宇案的判决确实存在问题,否则,如果该案主审法官在主审彭宇案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有关方面也就不会将其调离法院。不过,如果有关方面确实认为彭宇案判决存在问题,那就不应当止于调离该案主审法官,而应在此基础上对彭宇案判决进行重审,对该案作出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判决。另外,网友称:“南京彭宇案涉案的市某区公安分局高级警官(被撞的徐老太之子),已被开除公职,其涉案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的市某区公安派出所所长和一办案民警涉嫌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对于这些网传消息是否确有其事,当地有关方面显然也应作出回应,以让该案的幕后真相大白于天下。

  一个错误的判决污染的绝不仅仅是河流,而是整条河水的源头,其对包括道德建设在内社会各方面的影响与损害绝对不可以低估,而不少人因为彭宇案的判决不敢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无疑就是对于该句名言正确性的最好明证。也正因为如此,如果有关方面确实认为彭宇案判决存在问题,那就应当有勇气也有责任对该案进行重审,如此或会在一定程度上重塑公众对于见义勇为的信心,重振人们助人为乐的勇气。与此同时,有关方面更应通过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有效杜绝司法腐败出现,如此才能真正从源头上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并进而对社会与公民道德建设起到有益地推动与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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