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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十年实现25度坡地“农转林” 调整农业结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31 08:04 来源: 商务部网站

  提要:实施退耕还林是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及建设生态高地和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山区、半山区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我市明确提出“在25度以上坡耕地实行退耕还林”方针。市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介绍,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是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市生态建设、森林城市创建和打造“桥头堡”建设中,生态高地和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来十年,我市将完成辖区内城镇面山、主要公路铁路沿线、水源保护区、江河流域、生态脆弱地区和村社周围等重点区域退耕还林的目标任务。同时,结合退耕还林,通过林权市场化流转等渠道,借助社会力量、全面推进“四荒”(荒山、荒坡、荒地、荒滩)等无林地植被恢复和低效林改造。

  在谈到我市施行“坡地农改林”的优势时,市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表示,我市山地资源较为丰富,为大规模发展林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加之林权流转制度已确立,有力推进我市林业产业化发展。此外,部分先行的经济林果产业示范区,为我市发展经济林果产业打下了基础。

  未来,我市山地林业发展将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引导培育林业产业,大力引导培育和大规模发展苗木基地产业、经济林果产业、木本油料林产业、木本花卉产业、木本中药材产业等。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采取林果间作、林竹间作、林药间作、林草间作等多种合理模式还林,立体经营,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效结合。与此同时,退耕还林后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针对备受关注的“林权流转”制度,市林业局表示,在土地和林权流转方面,要充分尊重退耕还林农户意愿,在自愿原则下,流转实行市场主导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利益分配问题由流转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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