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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昌坤:财政支持水利工程建设的几点意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31 17:01 来源: 财政部网站

  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潘昌坤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毛主席曾用“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经典阐述了水利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将水利工程建设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同志们知道,2003年起,用5年时间自筹资金基本完成全省348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2005年开始,省财政分两年筹集资金支持了全省农村大中型机电排灌泵站的更新改造;同时,对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急需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省财政逐年加大投入力度,从当初的2000万元,大幅增加到今年的6.76亿元,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我省从2009年开始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今年已增加为72个重点县,平均每县每年投入2000万元,连续投入3年;从去年开始,省、市、县三级财政在两年内筹集120亿元用于灾后农田水利恢复重建,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省委、省政府及时制定了《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全省水利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提出了“全面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十大工程’建设,力争通过5到10年努力,基本建成‘五大水利保障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形势下的治水方略,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支持水利工程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和资金统筹、资金监管等工作,共同推进水利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把握工作重点,大力支持水利工程建设

  目前,全省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加大资金整合筹措力度,全力支持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坚持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推动各项支持水利建设的政策规定的落实。严格执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及时足额计提资金,与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加快推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确保实现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均投入水平比2010年高出一倍。二是落实前期工作经费。针对水利工程的特殊性,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项目立项、设计论证、招标投标以及实施方案和标准文本的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对前期准备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要给予必要的支持。省财政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从明年起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水利及部分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三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并视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及时拨付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密切跟踪监测,加强调查研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资金落到实处

  随着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建立健全,可以预见,今后几年国家投入水利的财政资金规模将越来越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量大、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财政部门要与相关部门一道,强化资金的使用监督,强化政策的落实检查,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是切实规范资金管理。最近,中央和省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部分地区的水利建设资金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处了一些问题。对这些违纪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完善报账手续,规范帐务处理;要采取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拨付资金,减少“中转”环节,减少流转周期,防止资金“跑、冒、滴、漏”;要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二是主动参与工程管理。近年来,我省按照中央要求扎实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得到了财政部、水利部的高度肯定,在全国财政支农和农村水利工作中树立了典型,同时中央给予江西的支持力度也逐年加大。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加强各项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立项、设计论证、施工管理以及建后管护等制度建设和执行,创新工作举措、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努力打造亮点工程和品牌项目,让人民群众放心和满意。是联合开展检查考评近年来,财政部进一步加强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并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用财理念正深入人心。按照中央要求,我省在水利行业中率先采用“公开评选、竞争立项”方式分配财政资金,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一些重要的水利竞争性资金像小农水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都采用竞争性方式立项分配资金,充分调动了县市抓好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财政厅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日常督促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深入实地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和考评,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达到要求,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管护等符合规定,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检查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安排相关资金的重要依据,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地方先干事、多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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