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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今起大幅上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1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并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的实施细则,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修改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修改为: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申银万国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表示,起征点的提高对于微型企业或者刚刚起步的公司来说是非常有好处的,这大大减轻了这些企业的负担。但对于上市公司影响是非常有限的。一般来说,上市公司每个月的销售额数量本来就远远要高于20000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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