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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退保金额大幅上升 投保百姓勿盲目跟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2 16:3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今年前9个月寿险业退保率为3.14%,较去年同期上升了0.96个百分点。此外,A股上市险企三季报显示,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三家公司前三季度退保金额均出现增长。其中,中国太保前三季度的退保金同比增幅更是高达116.96%。投保人退保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投保人是否为盲目退保?提前退保有什么风险?本网根据相关报道整理资料,以及采访某保险公司内部人士,为网友梳理解答。

  退保金额增长较快 投资收益未能达到心理期望值

  根据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公布的三季报,三家公司前三季度退保金额均出现增长。此外,据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此前介绍,今年前9个月寿险业退保率为3.14%,较去年同期上升了0.96个百分点,虽然仍处于正常的范围内,但退保金额增长较快,特别是在银行渠道销售的与储蓄和理财产品直接对比的三年期、五年期趸交产品退保较多。陈文辉表示,客户退保的主要原因是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未能达到心理期望值。

  除了银行销售人员为了揽储和销售其他理财产品劝说客户投资“搬家”外,业内人士透露,寿险公司的个险渠道营销员亦会挖角本公司的银保客户。据媒体报道称,由于今年银保渠道普遍惨淡,多数寿险公司纷纷调低了银保业务指标,个险业务成为发展和考核的重点。因此个险营销员将银保客户挖过来,个险新单保费增长能做得好看些。对保险公司来说,客户并没有流失,只是投保渠道发生了变化。公司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保险的本质是保障 退保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由于保险意识的淡薄和相关知识的缺乏,不少投保人一直将保险视为一种可以和存款、基金等类比的理财产品。保险的本质是保障而不是投资,投保人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撇开保障谈保险产品的收益率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因此要正确认识保险产品的“保障”属性,避免保险产品的“理财化倾向”。

  退保时将因投保险种不同而损失迥异,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认真考量,投保后谨慎选择退保,不管出于各种目的,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据悉,保险法规定,投保人申请退保时,保险合同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按扣除手续费办理退保,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按保单现金价值办理退保。所谓保单的现金价值,是带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在投保人终止保险合同时,它是投保人可领回以前缴付的保费与利息积存金。由于长期寿险产品前期扣除的各项费用较多,一般情况下,保单生效最少两年以后才具有现金价值,缴费不满两年的,保单的现金价值一般情况下几乎为零。一般来说,像短期意外险、定期寿险、健康险和家财险一般不具有现金价值,或者现金价值很低。

  某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提前退保是不合适的,在保险合同确立时,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已确立保险合同的约定期限,如投保人在合同约定期间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会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已缴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进行退保处理。提前退保就是解除了与保险公司合同关系,除经济上受到损失,同时失去了保险保障功能。

  该人士介绍称,根据监管管理规定,在投保后进行100%新契约电话回访,会明确询问客户是否了解犹豫期内自己拥有的权利;同时会询问是否了解退保费用扣除情况;如客户不清楚时会对客户进行解答相关退保风险。“为了避免投保人不受到利益损失,客户在投保时首先要确定自己的需保险需求,并如实告知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将根据客户的需要选择相匹配的保险产品,避免客户因需求不明确而选择退保,并造成损失。”该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

  “在退保费用方面,由于每份保险合同是根据被保险人年龄、缴费年期、投保时间及客户选择的保险险种而定,所以退费金额是不会相同的。”该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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