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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1年省级屠宰监管技术系统与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推进单位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7 10:06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关于确定2011年省级屠宰监管技术系统与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推进单位的通知

  豫商秩【2011】4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局、财政局:

  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省级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商秩[2011]23号)的要求,省商务厅、财政厅共同对各地报送的2011年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确定新郑市商务局等37个单位作为2011年省级屠宰监管技术系统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推进单位(详见附件)。

  各重点推进单位要根据全省屠宰监管技术系统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建设要求和《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及对重点推进单位的工作要求,认真推进各项工作,搞好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和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系统建设,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支持。省商务厅将加强工作检查督导,开展动态评估,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按要求完成重点推进任务,经省商务厅、财政厅联合考核合格,且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的,将以“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资金支持。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确保当地12312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屠宰监管技术系统的正常运转;对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安排必要的资金支持。

  各省辖市商务局要加大对重点推进单位督促指导力度,积极争取当地支持;定期统计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 系 人:石新建王力庆付志强

  联系电话:0371—63576007

  传真:0371—63576998

  邮箱:hnswzf@126.com

  附件:2011年省级屠宰监管技术系统与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重点推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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