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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欺老”是“社会性欺老”的一个缩影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8 04:04 来源: 郑州晚报

  □苑广阔(广西)

  “当着小区很多邻居,我老脸丢尽了。”2011年11月4日,中储石家庄公司退休职工任锡禄向居住小区物业缴纳取暖费时,对方告知其持有的11张百元大钞全部为假币。老任成为石家庄近期出现的第四位在领取退休金时遭遇批量假币的老人。(11月7日人民网)

  短期内,先后有四位老人在同一家银行领取退休金的时候遭遇成批假币,这不能不让人怀疑,是有人刻意针对老年人群体在作案。在随后记者的调查中,银行的负责人宣称他们的验钞机不具备可调功能,但是记者在现场却发现,银行设置给客户使用的公共验钞机,却可以通过人工调控,实现只点钞,不验钞。这说明老人收到成批假币事件,银行十有八九脱不了干系。

  现在是不是银行内部出现了专门坑害老人的“内鬼”,还需要警方进一步的调查才能得知真相,但是违法犯罪分子刻意选定老年人作为作案对象,其背后却大有深意。以笔者的看法,银行的这种“欺老”行径,只不过是“社会性欺老”的一个缩影而已。何谓“社会性欺老”?就是社会上的一些人或者是组织,瞅准了老年人思维和精力出现衰退,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开始下降,于是专门针对老年人来进行一些欺诈性的违法犯罪活动。

  这种“社会性欺老”事件,最近几年有愈演愈烈之势。比如媒体报道,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自2008年以来,共审理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6件,涉及被害单位和个人397个,案值达2.47亿元,其中,被害人为中老年人的占一半以上(据11月7日《法制日报》)。还有媒体经常刊登的,一些商家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兜售假冒伪劣保健品的案件,近年来也是层出不穷,屡见不鲜。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可我们有些地方却盛行“社会性欺老”,这无疑是法治社会之耻。为了保护老年人的权益不被肆意侵害,除了需要老年人自身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防上当受骗之外,更需要社会和政府有所作为。

  具体说来,就是政府职能部门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应给予更大的重视。比如发生在河北石家庄数起专门针对退休老人的假钞事件,性质可谓恶劣,当地公安部门应积极介入,调查清楚,看看到底是银行在“欺老”,还是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在“欺老”,然后及时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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