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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医调办做“老娘舅”解医患纠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8 09:45 来源: 上海商报

  

  一个长达7年医患纠纷签署调解协议书

  商报记者 应一琳王治国

  今年8月,本市各区县成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办公室,同时设立区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前,医调办成立后首份医患调解司法确认书正式出炉,一个长达7年的医患纠纷达成调解协议书。

  手术感染切除部分肝脏

  商报记者从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罗先生先后做了4次手术2次穿刺,加上和医院纠纷没有解决,只得在医院病房住了7年。在浦东新区医调委的多次调解下,罗先生长达7年的医患纠纷达成调解协议书。日前,浦东法院对这份协议书出具了司法确认书,司法确认书和法院判决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2004年9月,罗先生因为右上腹疼痛被紧急送入浦东某医院,医生经过诊断于5天后为他做了腹腔镜胆囊切除手术。手术后,罗先生发现病痛并没有得到缓解,反而越来越厉害。经医院进一步检查,发现他的胆总管出现炎症、水肿,近肝门处还出现糜烂等情况,被确诊为术后并发症。

  对于手术感染,医院没有完全推卸责任,而是请来其他大医院医生再为罗先生动手术。但由于首次手术的后遗症,之后的手术感染几率大大增加,罗先生被迫又做了2次穿刺、4次手术,还被切除了左外叶的肝脏。

  耗时7年患者要求赔偿

  早在2004年,罗先生就向医院方提出赔偿的要求,但苦于无第三方调解,加上身体没有恢复,赔偿始终难以得到。今年9月,罗先生听说医调委成立后,来到浦东医调委“讨说法”。

  巧的是,浦东医调委的一名调解员曾在当初这家医院纠纷办工作,也曾接待过罗先生。调解员马上为他联系了该医院,并在医院里两次组织双方现场调解。调解员从自己的医学知识判断,医院存在失误。他首先做医院的工作,向医院指出应考虑到病人多年来身心受到的伤害,理应有所赔偿。并指出医院让一名病人“常住”,既占用了医疗资源,也影响医院经济效益。经调解,医院诚恳地表示,对于罗先生的病情确实有责任,会配合医调委尽量解决这个矛盾。

  同时,调解员也做罗先生的工作,尽管医院当初在手术中确实有过错,但多年来医院还是想方设法弥补这个过失,为他安排了专门病房,主任医师天天来查看他的病情变化,现在他的身体已经痊愈。希望他能从实际的角度,降低心理价位,和平解决矛盾。在“医调委”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院方给予罗先生一定数额赔偿,免除此前所有的医疗住院费用近50万元。

  防反悔司法确认敲定协议

  调解过程中,由于赔偿金额较高,双方心里都有点“不踏实”,调解员看出了他们的想法,建议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因为根据《人民调解法》,双方的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就享有和法院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单方面反悔,另一方可以凭借司法确认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在调解员见证下,双方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得到法院的司法确认,把协议“敲定”。

  ◇相关新闻:本市医患纠纷六成成功调解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本市17个区县均已组建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选聘人民调解员146名,还由市司法局牵头组建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目前已有906名专家。医患纠纷问题工作小组成立3个月来,本市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率从30%上升至目前的60%左右。

  据介绍,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群众性组织,由医学、法学、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主要是退休法官、医务工作者和律师等组成,以“自愿、公正、及时、便民”为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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