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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证交会提高反向收购上市门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1 05:06 来源: 新京报

  美国证交会(SEC)周三表示,将对通过反向收购方式在美国上市的公司采取更严格的新监管规定。此前,一些以这种方式上市的公司被爆出财务造假丑闻。

  根据新规定,任何通过反向收购成为上市公司的企业,在三大交易所挂牌交易之前,必须满足更严格的要求。包括两个条件,一是在反向收购以后必须经历一年的“成熟期”,即在美国场外交易市场或其他受监管的美国或海外证券交易所交易满一年,同时向美国证交会提交所需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二是在提交上市申请和交易市场批准其上市之前的6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30个交易日的股价不得低于规定的价位。而在此前,SEC对于借壳上市企业并无此类规定,仅需通过审查以及股价达到一定标准即可。

  同时,该机构也提出了两个豁免条件。如果企业上市时有大量公司认购承诺,或者企业在上市前能向SEC提交至少四年经审计的年报,则将免除上述规定的限制。

  反向收购又被称为“借壳上市”,是指一家拟上市公司收购美国的一家上市公司(壳公司),然后把拟上市企业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从而实现上市。批评者指出,这种方式规避了通过传统IPO上市所必须接受的审查程序,有“钻空子”的嫌疑。

  今年以来,有多家在美借壳上市的中国公司被指有严重的财务造假问题。SEC、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美国司法部均介入相关调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中国监管机构还多次就跨境监管协议进行磋商。

  (沈玮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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