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4 17:1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促进我国工业产品质量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9日发布《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包括工业产品质量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六部分,旨在指导“十二五”工业产品质量加快发展提升。
附件: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
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
提高工业产品质量水平,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的主要任务,也是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为了促进我国工业产品质量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工业产品质量的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国工业经济运行质量持续向好,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制造能力日益提高,产品质量显著提升,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较好地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钢铁、有色、石化和建材等主要原材料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水平基本与国际接轨;航天、发电、轨道交通等重大装备研发生产实现自主化,工程机械、通用装备质量与可靠性水平不断提高,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轻工、纺织、家电等消费类产品实现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新产品层出不穷,质量档次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第三代移动通信、数字音视频、基础软件等信息技术产品的主要功能和性能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产品水平。
尽管取得了这些成绩,但受传统粗放型发展方式的制约,我国工业产品质量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总体发展不平衡。部分产品质量差、档次低,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二是标准结构不合理,部分技术标准水平低、贯彻实施不力;三是产业基础差,创新能力不强。部分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品牌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弱;四是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企业质量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不规范,质量信誉不高;五是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六是基础能力建设投入不足,监管机制不健全,质量公共服务与管理能力薄弱。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速推进的重要阶段,工业产品质量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首先,世界经济格局调整和产业转移呈现加速态势,驱动传统产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崛起,迫切要求我国建立更加坚实的质量基础,这为工业产品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动力。其次,经济全球化大势所趋,深度参与全球化进程和国际市场竞争,迫切要求我国工业加快产业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和进出口结构转型升级,这为工业产品质量发展提供了清晰路径。再次,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日益增长,显著提高生活质量的现实诉求更加强烈,迫切要求我国不断研发生产出品种更多、质量更好、服务更有保障的新一代工业产品,这为工业产品质量发展提供了持久需求。最后,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任务,为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物质基础,迫切要求加快我国工业实现由大变强的历史性跨越,这为工业产品质量发展指出了明确目标。
“十二五”期间,工业产品质量发展也将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第一,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不平衡、工业基础相对薄弱、质量法制建设滞后依然是产品质量发展必须面对的基本国情。第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抢夺市场机遇成为企业生产经营常态,大量新产品在未经充分试验验证的情况下仓促投放市场,造成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不断聚集甚至集中爆发的趋势性特征日益凸显。第三,新一代工业产品呈现集成化、智能化、复杂化特征,研发生产日趋全球化与网络化,加之新技术、新材料与新工艺的大量应用,致使产品质量问题的诱发因素越来越多与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内在要求越来越高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第四,全社会对质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与基础作用的认识仍然不高,制约我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的体制机制问题在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
面对机遇与挑战,走出一条经济增长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互统一、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是我国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命题。破解这一命题的关键和难点在质量。“十二五”时期,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科学发展主题,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统筹规划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切实加强行业指导,着力改善品种质量,努力保障消费安全,全力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遵循“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创新形象,支撑发展”的方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增强竞争力为核心,以开发品种、提升质量、培育品牌、改善服务、提高效益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行业自律、企业主体、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工业产品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把我国工业产品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强化基础。围绕工业经济长远发展对产品质量的内生需要,加强标准贯彻、质量检测、技术评价、人才培养与公共服务等基础能力,以及公共质量资源与通用数据平台建设,改善工业产品质量发展的保障条件。
——提升能力。通过加强技术改造与制度创新、加快技术进步与管理升级,推动新原理、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集成应用,突破制约工业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性、基础性、瓶颈性质量技术问题和系统性、全局性、机制性质量管理难题,大幅提升质量设计、保证与服务能力,推动质量技术水平与质量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与服务质量水平实现同步提高。
——创新形象。立足国内市场,面向国际市场,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丰富花色品种,提升质量档次,带动我国工业从以低端、低附加值产品研发生产格局为主,向以高端、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生产格局为主转型升级。接轨国际先进标准,研制生产出符合国内外市场需求与发展趋势的高质量产品,提升我国工业产品的质量信誉与品牌形象。
——支撑发展。抓住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和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有利时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实现我国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质量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积极治标与稳健治本相结合
围绕我国工业经济发展急需,找准加快产品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加强技术改造、标准贯彻与产业政策引导,促进我国工业产品的质量水平在短期内有一个明显提升。同时,着眼工业经济长远发展,围绕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加快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构建质量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制约工业产品质量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推动我国工业产品质量水平实现跨越发展。
2.坚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加强政府监管相结合
加强法制建设、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发挥质量主体作用,切实履行质量发展与质量保证责任。同时,加强政府监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质量欺诈、不实宣传、虚假声明等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3.坚持扶持先进与限制落后相结合
建立工业产品质量发展激励机制,通过典型示范与政策扶持,引导和带动全行业,特别是新兴产业与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发展。同时,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与升级,营造供需基本平衡且竞争适度的市场环境,重建市场对产品质量的良性选择机制,推动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4.坚持立足国情与接轨国际相结合
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的实际需要,立足工业产品质量发展的现实条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突出抓好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与消费热点等领域的品种开发、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同时,跟踪全球市场动态,接轨国际先进标准,满足不断升级的国际消费需求,以质量拓市场、谋发展。
(三)规划目标
1.总目标
到2015年,工业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传统产业的产品质量、档次结构更趋合理,附加值和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依法淘汰质量、安全、卫生、环保与能耗不达标的产品。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产值比重达到90%以上。高端高档工业产品和关键核心零部件自给能力明显增强。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国内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全面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品检测能力基本满足产业发展需要。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率达到100%,质量损失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0%,主导产业中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产值比重达到50%。
——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全面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产品品种更加丰富,售后服务更有保障,促进国内消费需求增长。
——自主品牌的质量信誉与品牌形象明显改善,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主要行业内的自主品牌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85%,出口产品产值比重达到30%。培育形成一批国际知名品牌。
2.重点行业目标
——原材料工业。主要产品的质量水平全面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重点产品的质量水平与国际接轨。特殊、关键与高端产品的质量水平与技术性能明显改善,国内配套满足率进一步提高,基本满足下游产业与重大科技工程发展需要。化工、建材产品的安全性、环保性大幅提升。
——装备工业。主要产品的质量与可靠性达到发达国家同类产品本世纪初的平均水平,售后服务质量与国际接轨。重要基础件、关键零部件、发动机和数控机床等重点产品的可靠性与使用寿命在现有基础上提升50%。主要通用装备和大型成套装备的整机可靠性大幅提升,农机、汽车、船舶和民用飞机的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同类产品水平,航天、发电和轨道交通的尖端产品质量达到或保持世界领先水平。高端关键基础零部件的国内配套满足率和高端基础制造装备的国内保障程度明显提高,高技术关键装备的产品质量实现大幅跃升。
——消费品工业。主要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环保与能耗指标全面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新兴消费品与重点耐用消费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与国际水平接轨,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质量显著改善。高端高档纺织和服装的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家电出口中,自主品牌产品的产值达到30%。食品、药品企业的质量管理更加规范,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电子信息工业。主要产品可靠性、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及技术性能、环保与能耗指标全面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通用元器件、集成电路和软件等基础产品的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下游及关联产业发展需要。重点消费电子产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与保障性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重大应用软件的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和维护性水平显著提高,大规模、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质量与可靠性取得明显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改善产品质量发展环境
——健全质量发展政策与规章制度。在修订完善已有产业政策、部门规章与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形成目标清晰、任务明确、内容协调、措施配套的工业产品质量发展政策与规章体系,打造政策透明、措施有效、管理得力的质量发展政策与制度环境,为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提供明确、稳定、持久的政策预期与制度约束,保障工业产品质量的良性发展。
——推动工业标准贯彻实施。结合地方、行业特点和企业需求,组织行业协会和标准化专业机构开展工业标准的培训与宣贯,促进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围绕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和能耗等领域,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防范和杜绝无标、违标、降标生产。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严格行业准入与市场退出管理。加强对关系安全、卫生、环保以及国计民生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行业准入与市场退出管理。在产业政策中,将质量要求列为行业准入条件与考核重点,在严格审查申请企业的行业准入资质与能力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已获得准入资格的企业实际运营绩效的动态监控与考核,对不能持续满足质量要求的企业实施强制退出。进一步加强市场退出管理与制度建设,落实企业退出市场后的产品售后服务责任,有效保障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促进地方主管部门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支持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落实产业政策监管和质量管理指导职责。鼓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实施地方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落实本地区“十二五”时期工业产品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关键保障措施。
(二)加快工业产品质量提升
——依靠技术进步带动品种开发与质量提升。在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计划中,加大对产品品种开发和质量提升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安排新产品开发、共性技术质量问题攻关、质量与可靠性水平提升,以及增加产品知识产权含量等项目。引导企业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加大技术创新步伐,积极研发、引进和采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种更新换代。鼓励企业加强工业软件的研发应用,大幅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加快科研成果的专利化、标准化和产业化,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深化推进质量示范工程。推动各地区、各行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经济特点和产品质量发展需求,积极实施地方质量振兴和行业质量兴业活动。组织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针对本地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或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产品质量瓶颈问题,实施质量振兴示范工程;组织行业协会针对制约行业整体质量提升的产品质量瓶颈问题,实施质量兴业示范工程。
——开展共性技术质量问题攻关。围绕原材料、装备、消费品和电子信息产品等领域的共性、关键和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组织产学研用各方资源,联合开展设计、工艺、制造、检验、检测、试验等产品质量形成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验证与评价技术、方法与设备的研发与攻关。
——促进工业产品质量达标。围绕钢铁、有色、石化、建材、轻工、纺织、汽车、船舶、装备制造及电子信息等行业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备案管理,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产品质量达标率大幅提升,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水平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部分企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推进品牌培育与发展。大力推进国家品牌、区域品牌、行业品牌和企业品牌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塑造我国工业产品质量新形象。优先安排与品牌建设有关的技术改造、质量攻关、标准制修订及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支持企业针对国际、国内市场的不同特点和消费需求差异,制定实施品牌多元化、系列化发展战略,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级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积极收购国外品牌,支持自主品牌在境外的商标注册,促进自主品牌的国际化。建立品牌培育评价机制,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宣传,加快产品开发和品种创新,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
——扶持中小企业质量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和大中型骨干企业的支持、引导与帮扶作用,增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业链的整体质量水平。鼓励具有行业经验、技术人才以及先进的检验、检测、试验设备和设施的第三方为质量保证能力不足的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试验服务和质量技术支撑。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带动中小企业的专业化发展和自主品牌培育。支持中小企业依靠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快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三)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质量信誉社会评价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探索应用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建立工业企业质量信誉社会评价机制,形成以企业为本、地方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质量信誉建设格局。围绕有效保障消费安全和切实改善民生,突出抓好消费品工业和食品行业的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十二五”时期,工业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持续下降,消费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发挥社会性组织的自律作用。支持区域性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企业联盟等社会性组织建立健全以质量保证和质量承诺为基础、面向组织内全体成员单位的自律性规范或公约,约束企业质量经营行为。鼓励区域性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企业联盟建立针对全体成员单位的质量安全预警信息披露、报告与共享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营造质量诚信的文化氛围。协调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消费者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引导、教育、培训与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奖励诚实经营、守信用、信誉好的优秀企业,及时曝光、制约和惩戒虚假经营、不讲诚信、信誉差的不良企业,营造崇尚诚信经营、追求质量卓越、尊重顾客利益的市场环境与文化氛围。
(四)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规范企业自我声明行为。推行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制度,引导企业通过产品质量自我声明,承诺和履行保证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自我声明内容真实性、格式规范性的监督、评价与管理,防范和杜绝企业自我声明中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和科研院所的作用,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覆盖研发、采购、制造、运输、销售与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着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加强班组建设和现场质量知识培训,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建立最高管理者对产品质量负总责的质量工作推进机制。鼓励企业依靠信息化手段,推进质量技术与质量管理创新,进一步增强对产品供应链和全寿命期的质量控制。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一批重点企业的质量管理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加强质量工程师和专业技能人员培养与使用。推行全行业质量教育,进一步普及质量知识。支持企业结合行业及自身特点,加强质量应知应会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检验、检测、试验、评审、验收等关键岗位的持证上岗与绩效考核。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质量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与技能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引导企业积极培养和使用注册质量工程师和专业技能人才。
——强化管理体系标准贯彻实施。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面贯彻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测量、风险、能源以及社会责任等管理体系标准。加快推进具有行业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及其配套标准的贯彻实施,重点在汽车行业贯彻实施ISO/TS16949,在通信行业贯彻实施TL9000,在航空、航天行业贯彻实施AS9100,在医疗器械行业贯彻实施ISO13485,在食品行业贯彻实施ISO22000和HACCP,在药品行业贯彻实施GAP/GMP/GSP。鼓励企业结合产业特点和供应链结构,建立覆盖各级供应商的管理体系贯彻实施模式,推动各级供应商同步贯彻实施相关管理体系标准及其配套标准,全面提升供应链质量管理水平。
——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科研院所,结合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共性或瓶颈质量问题,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示范应用。鼓励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开展统计过程控制、实验设计、质量功能展开、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可靠性工程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应用及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引导企业树立持续质量改进的先进理念,建立注重学习与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企业文化。到2015年,累计完成500项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应用示范项目。
(五)提高质量公共管理水平
——推进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针对新兴的产业集群、区域经济圈、特色园区、孵化基地以及中小企业聚集区,继续规划建设一批质量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现质量公共服务资源的合理布局、广泛覆盖和便利使用。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要,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选择和设立一批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综合实力突出的产品质量和技术评价专业机构;建立完善行业计量技术服务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业领域国家产品质检中心的规划与建设,重点做好新兴产业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培育和实验室建设。到2015年,建成一批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及产品质量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对产业集群、区域经济圈、特色园区、孵化基地和中小企业聚集区的覆盖率达到80%;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质量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100%。
——建立质量监测预警平台。建立自主品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质量竞争力评价体系和工业产品质量指标体系。整合利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消费者投诉、出口商品检验等质量信息,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导,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利用现有检测机构、消费者组织等渠道,吸纳企业和消费者参与,建立国家、地方和行业两级的工业产品质量监测预警网络平台,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与报告,有效防范和应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支持质量管理公共政策与法规研究。支持有关科研院所,结合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指导以及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发展等需要,开展质量管理政策、法规与基础理论方法研究。重点开展质量法律、法规研究与制定,市场准入政策研究,社会监督机制研究,产品质量行政许可机制研究,工业标准贯彻与标准化政策研究,以及检测能力建设与合格评定政策研究。
——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国际交流。组织开展质量建设与工业发展、技术评价与质量控制、技术壁垒与工业标准、自我声明与合格评定、消费安全与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质量管理国际交流活动。通过组织国际性质量管理与发展论坛、参观访问国外工业企业、引进国外质量专家、出国培训等多种形式,学习、引进发达国家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先进经验与成功做法,不断提升质量公共管理水平。
四、重点工程
(一)质量基础能力发展工程
——关键领域标准建设。围绕产业发展、质量提升与消费安全保障需要,加快关键领域的工业标准制定实施,带动质量、安全、卫生、环保与能耗要求与国际接轨。重点制定实施航空、航天、船舶、通信等支柱产业以及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技术与管理标准,家电及关键零部件的可靠性与能耗标准,农机、工程机械、农药、纺织、服装、涂料等产品的安全标准,以及软件产品及其测试标准。
——行业质量检测和计量能力提升。在钢铁、有色、纺织、汽车等行业,建设在线检测平台,推广在线检测技术;在农药、化肥、食品、涂料、电子信息、通信防雷和计费、民爆等行业领域,加强安全性等检测能力建设;在轴承、齿轮、液压、气动、密封、紧固件等基础零部件行业,加强面向全行业的检测能力建设,搭建行业检测试验平台。结合轻工、服装、家电等行业的产品质量与性能安全认证,提高对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与能耗等领域的检测能力。面向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先进检测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加快中小企业集聚区的质量技术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择优核定一批产品质量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研究建立行业计量技术体系。
——基础数据平台开发。在装备、有色、石化、建材、食品、轻工、纺织、电子信息、民爆等行业,建立质量信息采集渠道,跟踪产品可靠性、缺陷与失效,以及对环境与人身的影响等信息,分行业建立质量基础数据平台。重点建设重大装备质量事故与事故征候数据库,重大工程材料服役性能数据库,先进材料解析、测试与综合性能数据库,有害物质限量安全数据库,电子信息产品缺陷数据库,废弃工业产品的环境影响数据库,以及产品使用基础信息数据库。
(二)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程
——关键基础产品质量攻关。开展关键原材料和基础元器件、零部件的工艺技术攻关,提升关键原材料的内在质量、表面质量、尺寸精度和性能稳定性,提高基础元器件的性能稳定性与可靠性,减少有害物质含量,改善基础零部件的内在质量和性能稳定性。支持关键基础产品研发生产企业,依靠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提升关键工艺装备和产品检测系统的技术水平。重点解决特殊钢、不锈钢、新型复合材料、超硬材料以及铝合金、钛合金、镁合金等关键材料的质量一致性差、性能稳定性低等问题,大幅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重大装备可靠性提升。加强重大装备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研究,提高产品加工精度、内在质量和使用寿命。支持航空、航天、船舶、轨道交通、汽车等装备制造行业,以提升可靠性水平为中心,加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与技术攻关,突破制约重大装备可靠性提升的关键材料、工艺与制造技术,推进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工程应用。
(三)重点行业质量振兴工程
——消费品行业自主品牌培育。组织开展消费品自主品牌的公益推广活动。支持企业通过研发核心技术,改进产品外观设计、包装质量与售后服务等,不断提升自主品牌的质量形象与市场竞争力;支持企业依靠信息技术和工业设计,抓住物联网与新材料发展的机遇,融合新一代创新元素,创新理念,在服装、家纺、家电、玩具、化妆品等领域培育高端高档自主品牌;支持企业开展品牌经营,不断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和附加值,加快进入国际主流市场。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自主品牌及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对自主品牌的仿冒与侵权行为。
——电子信息行业售后服务优化。完善手机、计算机、彩色电视机等电子信息产品的三包等规定,推动建立电子信息产品售后服务明示制度。引导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企业建立专业化、现代化、规模化与网络化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售后服务质量水平。
——食品行业质量诚信建设。督促、指导和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应用新一代物联网技术,切实加强对产品供应链的质量控制。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和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推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制度。
(四)重点区域质量引领工程
——地区产品质量实现协调发展。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工业布局,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和产业基础等因素,坚持产品质量的特色定位,在优化重点产业生产力布局的同时,实现产品质量协调发展。在东部地区,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对接国际先进水平,以创新品种、提升质量和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着力点,加大研发投入和管理创新力度,强化标准化、专利化与品牌经营,推动产品质量实现率先发展。在中西部地区,加强质量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根据资源优势和地域特点,在发展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实现产品品种质量全面升级。
——重点产业聚集地区促进质量共同进步。在重点产业聚集地区,以国家重点工程、产业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及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建设为依托,以产业链为纽带,以产品质量同步提升为目标,开展共性质量问题攻关、供应链质量改进、示范品牌培育与联盟标准建设等活动,促进产业聚集区内企业产品质量的协同发展与共同进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品牌与质量竞争优势。
五、保障措施
(一)设立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专项
将工业产品质量发展作为《“十二五”工业转型升级规划》的主要任务,并设立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专项,以保障本规划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的落实与实施。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质量振兴和质量兴业活动;支持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和有关机构“产学研用”相结合,开展共性技术质量问题攻关;支持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建立行业性、基础性、公共性质量技术数据库;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计量、检验、检测、试验能力建设,产品质量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建设,以及重点领域的质量基础科研和质量公共政策研究。
鼓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和本企业的产品质量提升与发展需要,设立产品质量提升专项和配套资金,合力推进工业产品质量提升。
(二)推动工业产品质量促进立法
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立法工作,研究起草工业产品质量促进条例,明确质量在支撑工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突出企业主体作用、行业自律作用、政府引导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规范企业、行业、政府和社会在推进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为工业产品质量的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加强质量基础教育与人才培养
支持有关部门及院校把质量列入基础教育教学计划,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在有条件的院校探索开设质量管理与质量工程专业课程,培养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兼备的质量专业技术人才。配合有关部门推行质量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和技能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四)综合运用现有支持政策
发挥行业准入、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现有政策的综合作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技术。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强化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等专项措施对工业产品质量发展的导向作用,深化开展品牌培育、诚信建设和质量达标等活动,夯实工业产品质量发展的基础。
(五)建立质量发展合力推进机制
按照“监管并重,突出指导”的原则,统筹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面资源,建立健全“部门指导、行业自律、企业主体、社会监督”的质量工作体系。发挥地方政府、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与执法部门、行业协会、专业协会、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合力推进机制,形成“国家与地方、部门与行业、企业与社会”协同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发展的格局。
六、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安排本规划的实施。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方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与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本规划的贯彻落实;要结合地方工业经济与产品质量发展的特点、阶段、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制定实施地方工业产品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落实配套政策和相关工作措施。
各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和科研院所要结合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本规划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