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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侵权格力获赔200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5 08:10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美的公司与格力公司之间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美的公司侵权行为成立,应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的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

  广东高院的判决书显示,2007年4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格力)研发了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睡眠习惯控制房间温度变化,从而提高睡眠质量的技术,即“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同年4月,格力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并于2008年9月获得专利证书。

  2008年,格力发现在珠海市泰锋电业有限公司、国美电器北京朝外店等商场,正在销售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美的)生产的梦静星系列空调产品。2008年12月,格力以美的涉嫌侵犯发明专利权为由将美的告上法庭。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于今年4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美的侵犯了格力发明专利权。美的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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