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股率先承诺分红 IPO利益链或发生重大变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6 08:43 来源: 中国网中国网11月16日讯 证监会网站信息显示,11月10日至今发布预披露的5家公司,均已在招股书重大事项提示中的显著位置披露现金分红占当年可分配的比例,响应证监会分红改革新策。
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首席研究员张仕元指出,“随着A股市值和上市公司净利水平提高,现在提出现金分红讨论比较适宜。对新股发行来说,也可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高。而分红政策也有望减少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向大股东输送利益,而是通过分红将利润回报给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具深远影响。”
五新股率先承诺分红
11月9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透明度。
11月10日至11日,5家拟上市公司相继在招股书中披露现金分红的比例。
其中,苏州通润分红力度最大,表示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5%,或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5%。而新华人寿、千禧之星、绿城水务和鞍山重机,则承诺上市后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
定期分红有助投资者长期持股
次新股和上市未满一年的新股公司一直是分红主力。WIND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1年一季度上市的公司中超八成选择在2010年度进行分红,分红派现率达到25.15%。而2010年以前上市的公司,分红派现率仅15.08%,低于上市公司整体水平。
某券商研究所所长分析:“国内A股市场跟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相差较大,由于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的股息率较低,普遍低于同期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客观上导致投资者主要通过二级市场价差获得股票投资收益,产生投机行为,最终引起股市波动。”
他指出,通过二级市场实现价差收益也导致A股上市公司换手率极高现象产生。而从持股周期来看,相比国外机构投资者平均持股周期在2年以上的情况,国内机构投资者平均持股周期则鲜有超过1年。
“分红理念推广后,首当其冲发生改变的是蓝筹股投资价值,定期分红有助于投资者长期持有蓝筹股,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未来它们可以借上市公司分红获得稳定投资收益;此外,还可以吸引更多投资主体持有股票。”
也有基金人士认为,分红制度也保护了蓝筹类上市公司利益。“分红制度客观上遏制了企业盲目扩容风险;相比一味吸收投资,把市值做大,不如提升服务,将利润回报给投资者。”
不过前述券商人士也认为,在实际推行分红的同时,也要因公司主体有所区分。“像创业板的强制分红需求就没有主板上市公司那么高,创业板确实是成长力比较好的公司,上市公司高比例分红配股情况也比较踊跃,要与主板公司区别对待。”